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天呀!我愿与你相爱,让我们的爱情永不衰绝。
除非高山变平地,滔滔江水干涸断流,凛凛寒冬雷阵阵,炎炎酷暑雪纷纷,天地相交聚合连接,我才肯将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上邪(yé):天啊!。上,指天。邪,语气助词,表示感叹。
相知:相爱。
命:古与“令”字通,使。
衰(shuāi):衰减、断绝。
陵(líng):山峰、山头。
震震:形容雷声。
雨(yù)雪:降雪。雨,名词活用作动词。
天地合:天与地合二为一。
乃敢:才敢,“敢”字是委婉的用语。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上邪”犹言“天哪” ,“相知”即相亲相爱。此句说:“天哪!我要和君相爱,让我们的感情永久不破裂,不衰减。”为了证实她的矢志不渝,她接连 举五种自然界的不可能出现的变异,“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意思是:要想背叛我们的誓言,除非出现山平了,江水干了,冬日里雷雨阵阵,夏天里大雪纷纷,天与地合而为一!。女主人公充分发挥她的想象力,一件比一件想得离奇,一桩比一桩令人难以思议。到“天地合”时,她的想象已经失去控制,漫无边际地想到人类赖以生存的一切环境都不复存在了。这种缺乏理智、夸张怪诞的奇想,是这位痴情女子表示爱情的特殊形式。而这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自然现象都被抒情女主人公当作“与君绝”的条件,无异于说“与君绝”是绝对不可能的。结果呢?只有自己和“君”永远地相爱下去。
全诗写情不加点缀铺排。“上邪”三句,笔势突兀,气势不凡,指天发誓,直吐真言,既见情之炽烈,又透出压抑已久的郁愤。“长命无绝衰”五字,铿锵有力,于坚定之中充满忠贞之意。一个“欲” 字,把不堪礼教束缚,追求幸福生活的反抗女性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此三句虽未进行形象刻画,但一个情真志坚,忠贞刚烈的女子形象已清晰地站在读者面前。
清代王先谦说:“五者皆必无之事,则我之不能绝君明矣。”这古今中外无与伦比的表达爱情的方式,可以说是绝唱之作。诗中女主人公以誓言的形式剖白内心,以不可能实现的自然现象反证自己对爱情的忠贞,确实具有一种强烈的主观色彩。诗短情长,撼人心魄。正如胡应麟所说:“上邪言情,短章中神品!”
清代张玉谷《古诗赏析》卷五评此诗说:“首三,正说,意言已尽,后五,反面竭力申说。如此,然后敢绝,是终不可绝也。迭用五事,两就地维说,两就天时说,直说到天地混合,一气赶落,不见堆垛,局奇笔横。”可谓句句在理。
从艺术上看,《上邪》的抒情极富浪漫主义色彩,其间的爱情欲火犹如岩浆喷发不可遏制,气势雄放,激情逼人。读《上邪》,仿佛可以透过明快的诗句,倾听到女子急促的呼吸之声。《上邪》是一首用热血乃至生命铸就的爱情篇章,其语言句式短长错杂,随情而布。音节短促缓急,字句跌宕起伏。
《上邪》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敦煌曲子词中的《菩萨蛮》在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手法上明显地受到它的启发:“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不仅对坚贞专一的爱情幸福的追求是如出一辙的,并且连续用多种不可能来说明一种不可能的艺术构思也是完全相同的。
《上邪》是《铙歌十八曲》之一,属于乐府《鼓吹曲辞》。《汉魏六朝诗歌鉴赏辞典》认为应该跟《有所思》合为一篇。《有所思》是考虑决裂,《上邪》则是打定主意后做出更坚定的誓言。《乐府诗鉴赏辞典》认为两者相互独立。
囋血其如利觜何,荒陂一夕死贞娥。从教筋骨当年露,嬴得清名世不磨。
幸自尘鞅绝,起游欲何之?江远夕气澄,开轩纳新诗。
莎鸡振阳砌,蟏蛸结阴池。珊珊修木静,宛宛好风迟。
桃杏竞秋园,旋随时草萎。宁不悦生植,肃杀乃其宜。
于斯见发育,及深霜露思。嵇康本达节,竟受薄俗嗤。
快哉东方生,嘲唅得吾师。
关东我朝兴王地,此中自多非凡人。今读理斋爱吟草,风雅忠义两彬彬。
忆我昔充西川使,将军将兵正如云。理斋随营司粮饷,敛放无差职克勤。
维时官是西充令,保迁崇庆牧州民。任事勇往不辞劳,正是当日疏中言。
岁月忽忽己逝矣,兹复见之于简端。理斋死时子尚少,事文那得至今传。
昔藉同年为作状,今有同乡为布宣。爱吟草与殉节录,刊刻分送数万千。
同乡门第更高峻,佐理京兆斯文官。督学后进日蒸蒸,尤眷旧好不忍湮。
洵哉关东非凡地,即此可知人多贤。
世事为然否。向青天、几番欲问,扪心搔首。可笑螳螂蝉未捕,黄雀来居其后。
莫鄙那、绳枢瓮牖。安命固穷行素位,不随他、狗苟供奔走。
相比较,孰妍丑。
折腰恰似三眠柳。惯人前、谈忠说信,称朋道友。背面阴谋迎面谄,真算论交肉酒。
满腔里、牢骚僝僽。碎罢瑶琴磨罢剑,醉昏昏、乱击狂歌缶。
如此愤,是谁有。
落木飞鸿冬月暮,短衣乌帽五湖滨。思亲夜夜生归梦,作客年年笑此身。
犬吠竞猜南越雪,莺啼未听上林春。世间谁是知音者?青眼相看只故人。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