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妾家本住吴山侧,曾与吴姬斗颜色。燕脂两脸绿双鬟,有貌有才为第一。
十岁能吟谢女诗,十五为文学班姬。十六七后渐多难,一身困瘁成流离。
尔后孤贫事更多,教妾一身无奈何。其时痴騃被人误,遂入朱门披绮罗。
朱门美人多嫉妒,教妾一身无所措。眉不敢画眼不抬,饮气吞声过朝暮。
受尽苦辛人不知,却待归时不得归。罗衣满身空挹泪,何时却著旧时衣。
彼美王夫子,相逢各异乡。秋高风淅淅,江阔水茫茫。
回首关山远,伤心道路长。英豪休感慨,十手指轩裳。
高君自家会,招此真率宾。昔人酒令图,一行当一新。
少焉日卓午,飞马秋风尘。国色□皓当,天香堕舞裀。
祇愁草茅土,形秽珠玉滨。
几年京口三山梦,乘兴招携得暂游。云起半江浮远岫,月明千里落寒流。
僧扳绝顶看秋色,雁度轻阴下润州。一自焦公栖息后,何人洞里狎飞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