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窗闲话,叹浮生何必,是今非昨。几遍青山酬对好,依旧黛眉当阁。洒道轮香,润花杯满,不似前秋恶。绣帘才卷,一楼空翠回薄。
拟泛烟中片叶,但两湖佳处,任风吹泊。山水清音听未了,隐岸玉筝金索。头上催诗,枕边滴梦,谩惜瑶卮落。相看不厌,两高天际孤削。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
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
冰霜正惨凄,终岁常端正。
岂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

笑矣乎,笑矣乎。
君不见曲如钩,古人知尔封公侯。
君不见直如弦,古人知尔死道边。
张仪所以只掉三寸舌,苏秦所以不垦二顷田。
笑矣乎,笑矣乎。
君不见沧浪老人歌一曲,还道沧浪濯吾足。
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人读。
笑矣乎,笑矣乎。
赵有豫让楚屈平,卖身买得千年名。
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齐饿死终无成。
君爱身后名,我爱眼前酒。
饮酒眼前乐,虚名何处有。
男儿穷通当有时,曲腰向君君不知。
猛虎不看几上肉,洪炉不铸囊中锥。
笑矣乎,笑矣乎。
宁武子,朱买臣,扣角行歌背负薪。
今日逢君君不识,岂得不如佯狂人。
昨夜山公倒载归。儿童应笑醉如泥。试与扶头浑未醒。休问。梦魂犹在葛家溪。
千古醉乡来往路。知处。温柔东畔白云西。起向绿窗高处看。题遍。刘伶元自有贤妻。
白景归西山,碧华上迢迢。
今古何处尽,千岁随风飘。
海沙变成石,鱼沫吹秦桥。
空光远流浪,铜柱从年消。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断竹,续竹;

飞土,逐宍。

寂寞书斋里,终朝独尔思。

更寻嘉树传,不忘角弓诗。

短褐风霜入,还丹日月迟。

未因乘兴去,空有鹿门期。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变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王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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