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二翁,同邑而居。甲翁之妻子去乡,唯叟一人而已。一日,叟携酒至乙翁第,二人对酌,不亦乐乎!乙翁曰:“向吾远游冀﹑雍,然(但)未尝登泰山,君有意同行乎?”甲翁曰:“是山余亦未登,然老矣,恐力不胜。”乙翁曰:“差矣,汝之言!曩者愚公年且九十而移山,今吾辈方逾六旬,何老之有!”甲翁曰:“甚善!”翌日,二翁偕往,越钱塘,绝长江,而至泰阴。夜宿,凌晨上山。乙翁欲扶之,甲翁曰:“吾力尚可,无需相扶。”自日出至薄暮,已至半山矣。
初,张咏在成都,闻准入相,谓其僚属曰:“寇公奇材,惜学术不足尔。”及准出陕,咏适自成都罢还,准严供帐,大为具待。咏将去,准送之郊,问曰:“何以教准?”咏徐曰:“《霍光传》不可不读也。”准莫谕其意,归,取其传读之,至“不学无术”,笑曰:“此张公谓我矣。”
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
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
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