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宅里一栏花,临到开时不在家。

莫道两京非远别,春明门外即天涯。

重阳独酌杯中酒,抱病起登江上台。
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
殊方日落于猿哭,旧国霜前白雁来。
弟妹萧条各何在,干戈衰谢两相催!
青霓扣额呼宫神,鸿龙玉狗开天门。
石榴花发满溪津,溪女洗花染白云。
绿章封事咨元父,六街马蹄浩无主。
虚空风气不清冷,短衣小冠作尘土。
金家香弄千轮鸣,扬雄秋室无俗声。
愿携汉戟招书鬼,休令恨骨填蒿里。
不择南州尉,高堂有老亲。
楼台重蜃气,邑里杂鲛人。
海暗三山雨,花明五岭春。
此乡多宝玉,慎莫厌清贫。
水宿烟雨寒,洞庭霜落微。
月明移舟去,夜静魂梦归。
暗觉海风度,萧萧闻雁飞。
曾宰西畿县,三年马不肥。
债多平剑与,官满载书归。
边雪藏行径,林风透卧衣。
灵州听晓角,客馆未开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腊日常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

侵陵雪色还萱草,漏泄春光有柳条。

纵酒欲谋良夜醉,还家初散紫宸朝。

口脂面药随恩泽,翠管银罂下九霄。

玉树春归日,金宫乐事多。
后庭朝未入,轻辇夜相过。
笑出花间语,娇来竹下歌。
莫教明月去,留著醉嫦娥。
去国登兹楼,怀归伤暮秋。
天长落日远,水净寒波流。
秦云起岭树,胡雁飞沙洲。
苍苍几万里,目极令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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