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
寂寞扬雄宅,惟君数见过。家贫全简率,名薄共蹉跎。
暝色明河出,秋风落木多。一尊新市得,清浊试如何。
半百灯窗未放閒,一官初檄遂封还。眼明秋水雏丹凤,身衣春云绣白鹇。
天地尘埃人世外,江山风月笑谈间。迷途自讶为官在,两鬓年来己渐斑。
雨湿烟痕重,花藏暝色深。放船忘远近,泊棹偶园林。
桑下曾三宿,桃源试再寻。主人殊不恶,水阁尚鸣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