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十年秋,彭城大水。云龙山人张君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迁于故居之东,东山之麓。升高而望,得异境焉,作亭于其上。彭城之山,冈岭四合,隐然如大环,独缺其西一面,而山人之亭,适当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际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风雨晦明之间,俯仰百变。
山人有二鹤,甚驯而善飞,旦则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纵其所如,或立于陂(bēi)田,或翔于云表;暮则傃东山而归。故名之曰“放鹤亭”。
郡守苏轼,时从宾佐僚吏往见山人,饮酒于斯亭而乐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隐居之乐乎?虽南面之君,未可与易也。《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诗》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盖其为物,清远闲放,超然于尘埃之外,故《易》《诗》人以比贤人君子。隐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无损者;然卫懿公好鹤则亡其国。周公作《酒诰》,卫武公作《抑戒》,以为荒惑败乱,无若酒者;而刘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后世。嗟夫!南面之君,虽清远闲放如鹤者,犹不得好,好之则亡其国;而山林遁世之士,虽荒惑败乱如酒者,犹不能为害,而况于鹤乎?由此观之,其为乐未可以同日而语也。”山人忻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鹤、招鹤之歌曰:
鹤飞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览兮择所适。翻然敛翼,宛将集兮,忽何所见,矫然而复击。独终日于涧谷之间兮,啄苍苔而履白石。
鹤归来兮,东山之阴。其下有人兮,黄冠草屦,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馀以汝饱。归来归来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丰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记 《放鹤亭记》。
南康太守听事之东,有堂曰“直节”,朝请大夫徐君望圣之所作也。庭有八杉,长短巨细若一,直如引绳,高三寻,而后枝叶附之。岌然如揭太常之旗,如建承露之茎;凛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为军六曹吏所居,杉之阴,府史之所蹲伏,而簿书之所填委,莫知贵也。君见而怜之,作堂而以“直节”命焉。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惟杉能遂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而以直过之。求之于人,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耶?
徐君温良泛爱,所居以循吏称,不为皦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观其所说,而其为人可得也。《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堂成,君以客饮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为曲,为曲必屈,曲可为乎?吾欲为直,为直必折,直可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散柯布叶,安而不危乎?清风吹衣,飞雪满庭,颜色不变,君来燕嬉乎!封植灌溉,剪伐不至,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庐山之民,升堂见杉,怀思其人,其无已乎?”歌阕而罢。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眉山苏辙记。
署之东园,久茀不治。修至始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阳既浮,萌者将动。园之守启曰:“园有樗焉,其根壮而叶大。根壮则梗地脉,耗阳气,而新植者不得滋;叶大则阴翳蒙碍,而新植者不得畅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肿,疏轻而不坚,不足养,是宜伐。”因尽薪之。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广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若独不能损数畦之广为杏地邪?”因勿伐。
既而悟且叹曰:“吁!庄周之说曰:樗、栎以不材终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见伤夭。今樗诚不材矣,然一旦悉翦弃;杏之体最坚密,美泽可用,反见存。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邪?”
他日,客有过修者,仆夫曳薪过堂下,因指而语客以所疑。客曰: “是何怪邪?夫以无用处无用,庄周之贵也。以无用而贼有用,乌能免哉!彼杏之有华实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盖有利之者在死,势不得以生也,与乎杏实异矣。今樗之臃肿不材,而以壮大害物,其见伐,诚宜尔,与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说又异矣。凡物幸之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客既去,修善其言而记之。
雨霰疏疏经泼火。巷陌秋千,犹未清明过。杏子梢头香蕾破。淡红褪白胭脂涴。
苦被多情相折挫。病绪厌厌,浑似年时个。绕遍回廊还独坐。月笼云暗重门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