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书屋,余友周孺允所构读书之室也。孺允自言其先大夫玉岩公为御史,谪沅、湘时,尝梦居一室,室旁杏花烂漫,诸子读书其间,声琅然出户外。嘉靖初,起官陟宪使,乃从故居迁县之东门,今所居宅是也。公指其后隙地谓允曰:“他日当建一室,名之为杏花书屋,以志吾梦云。”
公后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不及归而没于金陵。孺允兄弟数见侵侮,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如是数年,始获安居。至嘉靖二十年,孺允葺公所居堂,因于园中构屋五楹,贮书万卷,以公所命名,揭之楣间,周环艺以花果竹木。方春时,杏花粲发,恍如公昔年梦中矣。而回思洞庭木叶、芳洲杜若之间,可谓觉之所见者妄而梦之所为者实矣。登其室,思其人,能不慨然矣乎!
昔唐人重进士科,士方登第时,则长安杏花盛开,故杏园之宴,以为盛事。今世试进士,亦当杏花时,而士之得第,多以梦见此花为前兆。此世俗不忘于荣名者为然。公以言事忤天子,间关岭海十馀年,所谓铁石心肠,于富贵之念灰灭尽矣;乃复以科名望其子孙。盖古昔君子,爱其国家,不独尽瘁其躬而已;至于其后,犹冀其世世享德而宣力于无穷也。夫公之所以为心者如此。
今去公之殁,曾几何时,向之所与同进者,一时富贵翕赫,其后有不知所在者。孺允兄弟虽蠖屈于时,而人方望其大用:而诸孙皆秀发,可以知《诗》《书》之泽也。《诗》曰:“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贻孙子。于胥乐兮!”吾于周氏见之矣!
闻道泉人截?留,翰林从此去吾州。村中父老相持泣,但祝今侯似故侯。
昔在齐威王,选人以治氓。惟彼阿大夫,籍络日有声。
唯此即墨宰,小人共谗倾。是非并颠倒,四境交侵兵。
安得召左右,阿党尽为烹?昔在楚庄王,三年不听政。
膝上置美女,饮酒不曾醒。有鸟止于阜,不蜚亦不鸣。
安得任伍举,一朝霸名成?昔在帝武丁,三年不出令。
恭默以思道,殷国未能宁。安得梦圣人,求之傅岩形?
武皇南巡臣拜杖,良人系狱妾心丧。妾家儿女本无知,焚香吁天诚有之。
逻骑缚来坐咒诅,夫妇牵连入圜土。妾今有身不任刑,惟拚一死谢夫君。
情辞慷慨相决绝,法吏满堂谁忍闻。一旦天恩并放归,都人夹道尽沾衣。
还将前日香重爇,长祝君王罢六飞。林大辂谏武宗南巡,下狱,
潞河清泛好,秋色正平分。水气依晴幔,村烟缀远濆。
鹊袍新湛露,骊驾宿屯云。万里同留滞,相看拚夕曛。
六籍圣人贻,绍述赖百氏。纪纲天地人,厥功焉可纪。
精言与大义,历历瞭如指。性功达治术,出处均一轨。
胡为后世士,触目惊且哆。如构九层台,版筑倾基址,又如舟失舵,簸荡风波里。
礼器及车服,谁复求形似。吾邑有顾翁,复古气雄伟。
穷年抱遗经,含咀吸真髓。脱身尘壒外,清旷莫与比。
拥书万卷楼,寻原必迄委。初年学古文,下笔辄光炜。
尚论爱司马,年谱究终始。神交若投契,觌面相应唯。
讵止传贤踪,裨补先正史。三礼图宫室,古意追释米。
穿穴暨春秋,三传列砚几。创成大事表,务合笔削旨。
书成忽十稔,作歌告诸子。谓蒙守朴学,谬与谈名理。
款款尺素书,殷勤附赤鲤。轩朗豁双眸,不啻脱痏疻。
所恨久离索,末由竟株柢。先生名山业,尘垢视青紫。
高风式乡闾,立志起顽鄙。嗟予日荒落,勺蠡难测海。
持示蔡与吴,入手先色喜。何当返柴荆,百尺容攀倚。
银汉昨横秋,不雨威余夏。槐花举子忙,秋风各整驾。
我辈萧散人,孛辘热犹伯。南皮文酒会,逭暑若望赦。
盈斛酿葡萄,堆盘果薯蔗。篱落络纬鸣,秋娘及时嫁。
簪裾并山玉,槃敦联颜谢。主人好客殷,地偏游兴藉。
图画壁纵横,名手连城价。疏梧修竹间,怪石山可借。
水隔东西溪,居邻南北舍。陈子篆隶古,笔不竞娅姹。
君才更横逸,明珠光照夜。胡不去省闱,宜乎老叟讶。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闲,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