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

沉沉芳酌动金波,笑引疏梅泛玉荷。
几度天寒疏雁少,一番风雨落花多。
功名好在知心懒,富贵重来奈老何。
乌鹊数声传喜语,梁间燕子亦能歌。
  刘翰,字武子(一说武之),长沙(今属湖南)人,光宗绍熙中前后在世。曾为高宗宪圣吴皇后侄吴益子琚门客,有诗词投呈张孝祥、范成大。久客临安,迄以布衣终身。今存《小山集》一卷。事见《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五、《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二三小传。 
  刘翰诗,以毛晋汲古阁影宋《六十家集》本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名贤集),与新辑集外断句合编为一卷。刘翰做诗追随“四灵”,王渔洋《香祖笔记》对其评价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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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骏胜羸马,东川路匪赊。一缄论贾谊,三蜀寄严家。
澄彻霜江水,分明露石沙。话言声及政,栈阁谷离斜。
自著衣偏暖,谁忧雪六花。裹裳留阔襆,防患与通茶。
山馆中宵起,星河残月华。双僮前日雇,数口向天涯。
良乐知骐骥,张雷验镆铘。谦光贤将相,别纸圣龙蛇。
岂有斯言玷,应无白璧瑕。不妨圆魄里,人亦指虾蟆。
几年汶上约同游,拟为莲峰别置楼。
今日凤凰池畔客,五千仞雪不回头。
常爱仙都山,奇峰千仞悬。迢迢一何迥,不与众山连。
忽逢海峤石,稍慰平生忆。何以慰我心,亭亭孤且直。
人已老。春亦不留些少。花尽叶长蚕又抱。子规啼未了。
往事不论多少。且向尊前一笑。白发满头愁已到。路长波渺渺。
抛掷南阳为主忧,北征东讨尽良筹。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千里山河轻孺子,两朝冠剑恨谯周。
唯余岩下多情水,犹解年年傍驿流。
雨罢风回花柳晴,忽然数点打窗声。
游蜂误入船窗里,飞去飞来总是情。

同年於我最相亲,宪府乘骢迈等伦。正是趋朝承雨露,又看持节出风尘。

山川迢递行时旧,旌旆悠扬到日新。暂抚西陲归有日,看花须及凤城春。

火之发兮,城南暮。飞城入兮,势冲砻急。风逆不反,我心怛兮怫兮。

汨兮安得术,噀尔灭兮。

省之火,自门徂堂,烧两廊兮。彼何栖者,裂栋爆瓦。

天为赭兮,烟喷喷海涌照四野兮。嗟何鸟声,怪而赤焰,翔而不下兮。

夜色凄其水气寒,怒潮风急拍天宽。可怜燕子矶头月,多少愁人倚棹看。

故人分辖薇垣省,能播香风十郡闻。我病山中无一事,朝朝犹解扫閒云。

我里经丧乱,亲故存者稀。昨来寻旧溪,径路各已非。

石底塌枯井,草间遗败扉。因仍十载馀,荡覆兵与饥。

但闻相携去,不见一人归。寒日下荒原,山水澹不辉。

往事焉得诘,泪下忽沾衣。独寻古道还,时逢山鸟飞。

汀袍犹拥绿,林幄尚遮青。霖雨秋冬接,商飙早晚经。

枯荄明野烧,槁叶暗深坰。荣谢何终极,衰迟孰所令。

渐觉离乡远,宁知出处迂。
风流看队马,潇洒入双鱼。
谁解辞千乘,无人说二疏。
老吾情不怯,漫读古人书。
春阴霁。岸柳参差,袅袅金丝细。画阁昼眠莺唤起。烟光媚。燕燕双高,引愁人如醉。慵缓步,眉敛金铺倚。嘉景易失,懊恼韶光改。花空委。忍厌厌地。施朱粉,临鸾鉴,腻香销灭摧桃李。
独自个凝睇。暮云暗、遥山翠。天色无情,四远低垂淡如水。离恨托、征鸿寄。旋娇波、暗落相思泪。妆如洗。向高楼、日日春风里。悔凭兰、芳草人千里。

昨年沙碛冲寒去,镜海冰花衬马蹄。手把鞭梢指葱岭,故人还在岭云西。

雨歇黄梅后,秋生麦熟前。
偶同金马客,来访玉龙泉。
竹叶一樽酒,榴花五月天。
不妨扶拄杖,行到白云边。

周衰政不纲,征伐强侯擅。霸业复凌夷,私门势强悍。

三桓七穆兴,鲁卫势衰愞。六卿专晋权,《扬水》为之先。

争强互相吞,三晋六国半。俱酒为家人,倒置履与弁。

如何周威烈,封侯遂其愿。坏法自天朝,史笔昭独断。

司马续《春秋》,岂独重辞翰。

胡孙吃毛虫,乌狗上佛殿。大地雪漫漫,澄江净如练。

  崇祯二年中秋后一日,余道镇江往兖。日晡,至北固,舣舟江口。月光倒囊入水,江涛吞吐,露气吸之,噀天为白。余大惊喜。移舟过金山寺,已二鼓矣。经龙王堂,入大殿,皆漆静。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余呼小奚携戏具,盛张灯火大殿中,唱韩蕲王金山及长江大战诸剧。锣鼓喧阗,一寺人皆起看。有老僧以手背摋眼翳,翕然张口,呵欠与笑嚏俱至。徐定睛,视为何许人,以何事何时至,皆不敢问。剧完,将曙,解缆过江。山僧至山脚,目送久之,不知是人、是怪、是鬼。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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