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公昔骑骥登周行,握瑜怀瑾锵鸣珰。凝神月朗髯戟张,温如绿野熙春阳。
劲如桧柏凌秋霜,后来藩府前经商。在卑不屈高不亢,德厚禄微胡可量。
朔风一旦悽高堂,脱缨垂衰趋故乡。幡然升云游帝傍,迢遥东海徒相望,望公忆公何时忘。
探得曾萱小睡醒,携书读与老人听。开奁按句酬佳果,半日支颐笑未停。
诗不可轻作,此论疑亦偏。不求文字名,何必责备全。
禽虫有鸣窍,而人胡不然。喜怒一写之,何物更存焉。
君子贵寓意,任情长短篇。不必笑梨枣,士无轻弃捐。
嗟哉文章伯,刻苦穷岁年。纵有山水趣,仍为居食牵。
自命颇不小,李杜相后先。诋毁中晚季,曾不及宋贤。
我所阁笔者,名山与大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