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满目飞明镜,归心折大刀。转蓬行地远,攀桂仰天高。
水路疑霜雪,林栖见羽毛。此时瞻白兔,直欲数秋毫。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酒圣会须中北海,机锋谁敢触曹溪。英雄自有回天力,造化都来只小儿。
天下多忌讳,首尾一身畏。民人多技巧,奢淫终日炒。
利器转相誇,国家同怨嗟。禁之以法令,盗贼持柯柄。
使我介然知,所戒惟施为。大道甚夷,而民好径。好之在下,犹不可胜。
好之自我,民胡不应。必也其圣,无欲乃净。生之畜之,万物所命。
塞之闭之,光而不映。修之于身,天下以定。比于赤子,以柔握劲。
至精至和,卒如本性。是谓玄同,亲疏孰竞。闷闷醇醇,不可歌咏。
吾将从其后,与民相左右。根长而蒂久,能取复能守。
嗟兹家国母,是曰乾坤友。
二月山城尚薄寒,冬衣未解叹衰残。赏心更比年时减,酒量全非旧日宽。
点点花随春共老,悠悠诗与梦俱阑。此身只合山閒了,勋业何劳镜里看。
我生始一岁,祖母躬鞠之。手自调饮食,卧起无暂离。
纤悉到衣履,拮据念载奇。诸孙亦已多,我独育如儿。
八旬奄在迩,危疾势莫支。惊闻驰一骑,暮踏荒山陲。
欲一视晨昏,扬鞭指燕逵。三至市有虎,流言周公疑。
白云不可见,南望徒涟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