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岭峤频褰问俗帷,流歈夹道拥蛮夷。建牙巨海重云上,弭节千山落日时。
明月珠崖盈近岸,祥飙神庙送归旗。县闻诸管环相慰,久识中朝吴隐之。
十月见蘼芜,青青似春浦。岂子歌长春,春色不敢去。
猗猗椅桐,斤斯斧斯。人之维良,胡俾遗之。岂弟君子,人之是谷。
君子不弘,人之无禄。絺绤在冬,子曰有衣。终朝不馈,子曰罔饥。
此之仡仡,子曰不力。彼之揭揭,子曰不直。有菅有蒯,女子采之。
九九之术,齐君礼之。室周让御,简子是取。臧文之贤,讥于孔父。
吁嗟士人,生之穷兮。我思古人,惟周公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