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归鞍尚欲小徘徊。逆境难排。人言酒是消忧物,奈病余孤负金罍。萧瑟捣衣时候,凄凉鼓缶情怀。
远林摇落晚风哀,野店犹开。多情惟是灯前影,伴此翁同去同来。逆旅主人相问,今回老似前回。
清风习习醒毛骨,华屋高明占城北。胡床偶伴庾江州,万盖摇香俯澄碧。
阴森老树藤千尺,刻桷雕楹初未识。忽传绣障半天来,举头不是人间色。
方疑绚塔灯炤耀,更觉丽天星的历。此时遥望若神仙,结绮临春犹可忆。
徘徊欲去辄不忍,百种形容空叹息。乱点金钿翠被张,主人此况真难得。
又匆匆楚乡秋到,吴侬清兴千里。诗人但说芹羹好,何似鲈乡风味。
明镜里,漾点点、幺荷半卷冰丝缀。筠篮带水,正碧藕初残,乌菱渐老,小摘挂船尾。
枪旗展,笑比春茶上市,输他酪乳争美。红盐细糁凝脂滑,香满一匙生翠。
因底事,应在我、经年总未成归计。于今倦矣,忆蟹舍灯前,鱼床笛外,晚饭有菰米。
二子何翩翩,负笈路四千。奈何为势拘,阅月上归船。
安得效缩地,相见顷刻至。万里即跬步,相见如梦寐。
我有缩地方,见尧在羹墙。念兹倏在兹,何忧山水长。
人为天地心,无上下古今。一体能感应,何远近高深。
木声凄洞户,竹色净榱题。寂寞怀贤处,依依但赋诗。
暮春之月,春服既成。阳升土润,冰涣川盈。馀萌达壤,嘉木敷荣。
后皇宣游,既宴且宁。光光华辇,诜诜从臣。微风扇秽,朝露翳尘。
上荫丹幄,下藉文茵。临川挹盥,濯故洁新。俯镜清流,仰睇天津。
蔼蔼华林,岩岩景阳。业业峻宇,奕奕飞梁。垂荫倒景,若沈若翔。
十幅征帆破晓烟,因过白下繫江船。瞻依山斗情何限,跋涉关河路几千。
杯酒笑谈期再续,人生会合苦难全。悠悠多少胸中事,写入新诗寄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