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河驿泊舟夜月言意二首 其一

林钟律晚近清秋,薄暮风凉动碧流。烟火一湾当水驿,桂光半满入兰舟。

江村泊艇宜宵赏,海国归桡是昼游。即事已添潇洒兴,清衾有梦到林丘。

陈万策(1667-1734)字对初,号谦季,福建龙岩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侍讲学士。著有《近道斋文集》《诗集》《官阁丝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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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梢头莫漫夸。春风十里旧繁华。金缕玉蕊皆殊艳,别有倾城第一花。

青雀舫,紫云车。暗期归路指烟霞。无端却似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转郎曹自勉旃,莎阶吟步想前贤。不如何逊无佳句,
若比冯唐是壮年。捧制名题何纸尾,约僧心在白云边。
乳毛松雪春来好,直夜清闲且学禅。

山雌之弟竹鸡兄,乍入雕笼便不惊。此鸟为公行不得,报晴报雨总同声。

三径萦回草树蒙,忽惊初日上千峰。
平湖种稻如西蜀,高阁连云似渚宫。
残雪照山光耿耿,轻冰笼水暗溶溶。
溪边野鹤冲人起,飞入南山第几重。

士人坐为仕宦牵,出疆载质可笑人。毕生号呼冒忧患,苦用志业戕天真。

十年养气如磨剑,正欲一斩世事缠。玉人雕斲岂受教,服膺孟氏在此言。

荷戈戍边非所学,事急无人谬使前。来时斗米值千钱,今日郊原闻管弦。

举头秋月三回圆,知我怀归心勃然。欲去则去谁能援,黄鹘身微亦摩天。

回看帝座黯孤悬,江湖揽袂空汍澜。

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
馀花犹可醉,好鸟不妨眠。
世味门常掩,时光簟已便。
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
土冈之西,竹树之下。
板屋三间,娱此隐者。
埘有肥鸡,廏有羸马。
岂无佳菊,采不盈把。
且漉我酒,放浪林野。
莫不饮食,知味者寡。

秋风飒飒浪飘飘,蓑笠惯披坐不忧。一意自怀鱼可得,三更谁想饵空投。

且撑秃艇湾沙嘴,暂把渔竿插滩头。直待江回春水暖,巨鳌无信不吞钩。

娄江东流五十里,一溪青界娄江水。溪中有水山为辉,结庐人住桃源里。

虎头几叶之云孙,彩袖斑斑奉甘旨。弟兄连璧趋庭隅,鸾凤将雏下阶址。

琪树香生翠霭间,萱草花明紫芝底。龟甲珠帘白玉钩,远隔鞓红映罗绮。

石田移得少陵居,教子经锄足欢喜。张骞泛槎天上来,相见出门惊倒屣。

有酒在樽琴在几,把酒奏琴忘尔汝。珠玉挥毫喧坐起,笑我分题续貂尾。

酒酣休诵德璋文,冰雪相看我老矣。

秋夜何迢迢,摇摇不能寐。
起坐弹孤琴,写此千古意。
《鸣凤》久寂寥,《猗兰》亦憔悴。
往圣既莫作,后贤孰当继。
独怜商山翁,去去复遐逝。
空谷亦何有,紫芝聊可饵。
如何末路中,亦堕留侯计。
羽翼倘不成,鸿鹄将垂翅。
苟可利生民,宁辞暂纡辔。
区区后世名,于翁胡足记。¤

东风吹草色,空使客蹉跎。不设太平险,更应游子多。

几伤行处泪,一曲醉中歌。尽向青门外,东随渭水波。

云绕前冈水绕村,忽惊空谷有佳人。
天寒日暮吹香去,尽是冰霜不是春。

将进酒,捧瑶觞,陛下万岁坐明堂。班律布度,率职禀令,四海悦安康。

子向留京非避世,余惭北阙尚贪名。两行新柳北为折,千里归人巳有程。

心逐去旌随梦远,酒倾离恨共愁生。还家正是春三月,一路看花到石城。

浓树禁花开后庭,饮筵中散酒微醒。
濛濛雨草瑶阶湿,钟晓愁吟独倚屏。

本是瑶池天上种,无端轻薄被人猜。从今一洗千秋恨,也抱冰心傲雪开。

沙岸烟清风定,参差小艇流萤。休哂荷蓑戴笠,恰欣蟹紫醅青。

先生壮志最堪多,一剑西挥逐霭魔。征骑嘶风閒寄阃,庙筹指日倒前戈。

腾欢万井横春色,奏捷重封谩凯歌。自古奇勋还节钺,遥从仙仗祝呜珂。

春色载阳,清泉汤汤。匪绍来游,插羽于襄。歌言依咏,筐篚于将。

匪曰纡馀,大雅聿昌。流泉在左,诛茆在右。隐衷何逖,懿踪惟旧。

篁竹其苞,华实其茂。云虹具苍,金石迭奏。昔日太和,凤鸟于飞。

郁郁其址,淑人是依。嗣日建安,白雪于霏。湜湜其源,雄词爰归。

匪予小子,念日先民。游于西园,亦暮之春。我车既安,我马既駪。

千万斯年,维德之邻。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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