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黄神谷口开精舍,萧萧树石流泉泻。主人觞我竹林前,与客七人成七贤。
旷达谁能拘礼数,豪雄不屑居神仙。娇歌急管且流连,蛾眉相妒不相怜。
蹩者欲斩平原妓,蔡经难受麻姑鞭。醉来飞马直上天,蹴踏华峰十丈连。
人间万事如尘烟,我乃酒狂合自然,请君无为醒者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