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黄金千琐甲,雕玉六帘钩。雨送鸳鸯梦,烟笼翡翠愁。
今夕岂非良宴会,关西江左共登坛。星临万舸传杯暖,剑聚双龙出匣寒。
酒到夜深生气槩,诗成水际得波澜。相看各有行藏意,金马何尝却钓竿。
祖帐人如玉,燕山十里亭。一樽花下倒,五马柳边停。
陇树迟春雨,秦云照福星。莫嫌分鹭簉,名在御前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