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调歌头 贺汪觉翁受吉水州判 兹者,?

里推吉水为名州斗南。公一人擢高才而上佐,除书星耀,喜气云蒸。僭揭短歌,用旌手,以芹香之赞,少见柏悦之诚。以期道觉期民,志本同耕莘之志,佐天子相天下,堂重新画锦之堂。赞庆深涵容多幸殿阁微凉迥,吹到敕书新。定知盘谷深处,草木焕精神。帝念水纹成吉,合得卷阿吉士,州政佐经纶。婉婉幕中画,行矣细敷陈。负公望,行自此,列朝绅。志伊所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家有青毡钧轴,□□□□□□,振武接芳尘。自秉浮溪笔,昼绣记逢辰。
(1252—1334)元徽州休宁人,字寿翁。学宗朱熹。宋亡,隐居著书。仁宗延祐初,乡试中选,不赴礼部试,教授于家。性孝友,刚正,动中礼法,与人交,不以势合,不以利迁。善诱学者,谆谆不倦。所居堂名定宇,学者称定宇先生,晚称东阜老人。有《尚书集传纂疏》、《历代通略》、《勤有堂随录》和《定宇集》。
  猜你喜欢
倚郭难为宰,非君即有私。惟凭野老口,不立政声碑。
苦甚求名日,贫于未选时。溪山竟如此,利得且吟诗。

三日高眠闭小斋,西山一望失楼台。傍岩松竹璚林列,当户峰峦画帐开。

青旆晓誇松酒出,玉蓑寒驾小舟来。披衣闲拓岩窗看,原上鸣弓猎骑排。

鬓霜垂七十,江国久辞官。满箧新风雅,何人旧岁寒。
闲居当野水,幽鸟宿渔竿。终欲相寻去,兵戈时转难。
旧别情何限,重逢意豁然。
相看疑似梦,款语不成眠。
但欲灯窗共,其如事役牵。
固应回首处,只在集云前。
得禄从高第,还乡见后生。田园休问主,词赋已垂名。
扫壁前题出,开窗旧景清。遥知贤太守,致席日邀迎。

片帆已买自难留,楚水吴山两地愁。莫为梅花留邓尉,故人多半在扬州。

水乡清泠落梅风,正月雪消春信通。
昨夜园林新得雨,杏梢争放晓来红。

上界金为阙,蓬莱玉作城。日行黄道正,星列泰阶平。

尧帝尊巢父,轩皇候广成。真符传世久,公衮赐衣荣。

屡遣皇华使,遥迎碧落卿。竹宫祠太乙,桂殿礼通明。

班出三台立,身先百辟行。琅函宣蕊笈,琼醴进霞觥。

河应千年润,嵩呼万岁声。飙车回绛节,霜匣秘苍精。

凫坠云中舄,鸾吹月下笙。山林皆动色,猿鸟亦知名。

枸杞山篱晚,芙蓉野岸晴。极知诗有思,谁谓道无情。

草圣超怀素,传家过伯英。书签森戢戢,琴石立庚庚。

梵气开三景,玄风被八纮。鸿猷资化育,鲸海望澄清。

曼倩偷桃者,安期采药生。金丹如可赐,凡骨洒然轻。

宝钗分股合无缘,鱼在深渊日在天。得意紫鸾休舞镜,
断踪青鸟罢衔笺。金杯倒覆难收水,玉轸倾欹懒续弦。
从此蘼芜山下过,只应将泪比黄泉。
鸾辞旧伴知何止,凤得新梧想称心。红粉尚存香幕幕,
白云将散信沈沈。已休磨琢投泥玉,懒更经营买笑金。
愿作山头似人石,丈夫衣上泪痕深。
旧尝游处遍寻看,睹物伤情死一般。买笑楼前花已谢,
画眉窗下月空残。云归巫峡音容断,路隔星河去住难。
莫道诗成无泪下,泪如泉滴亦须干。

绿杨芳草满江皋,春色熹微入敝袍。官罢欲开彭泽径,病馀谁赋广陵涛。

但知遇酒便当醉,堪信无名不待逃。牢落有同吴市卒,空将白雪向人操。

阵云起西北,中原暗黄尘。
岂无匡时算,无路不得陈。
书生亦过计,夜夜占天文。
匣剑似识时,中宵哑然鸣。
我亦发悲歌,沾衣涕从横。

一片荒台万古尊,青山如立水如奔。登临未尽孤舟兴,霭落烟横日已昏。

袅袅薰风软,娟娟湛露光。参差仙子仗,迤逦羽林枪。
迥去侵花地,斜来破藓墙。箨干犹抱翠,粉腻若涂装。
径曲茎难数,阴疏叶未长。懒嫌吟客倚,甘畏夏虫伤。
映水如争立,当轩自著行。北亭尊酒兴,还为此君狂。

寓居萧寺便为家,问舍求田事未涯。平昔孤踪犹可表,少年豪气不须誇。

雪消野径生春荠,风动荒林噪晚鸦。极目悠然千里思,祇将诗句傲烟霞。

高堂列绮席,宾御何委蛇,
粲粲金芙蓉,春葩照蛾眉。
檀槽起清籁,铁拨弦鹍鸡。
祗闻筵中曲,不闻曲中词。
萧萧青冢魂,化作秋雁归。
玉关去时泪,点点湿朱丝。
岂知哀怨情,及此欢笑期。
弹者锦缠头,听者金屈卮。
但令今人乐,不惜古人悲。
掺青皱翅紫麻头,肚白身肥牙似钩。
毛项花牙长腿脚,{左月右迷}鸡生相鬭三秋。

身共寒云入庾关,海天栖泊是家山。病来键户三秋寂,老去休心尽日閒。

犹喜故交飞尺素,时吟高咏落前湾。池莲风起霜钟动,莫惜巾车时往还。

双剑峰前古寺基,天尊元是一牟尼。
时难只得同香火,莫听闲人说是非。

田家不蓄历,习惯自知时。雨足栽秧早,霜寒种树迟。

司晨劳德羽,守夜护文狸。风俗予能记,将为赋楚茨。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微信小程序
© Copyright 2021-2024 www.ayiya.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1邮件:fengxin1357@163.com
进入小程序
领美团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