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推乃祖,济美旧家声。浙水分乡社,湖山合墓茔。
词华推哲匠,幕府负平生。犹想池亭上,高谈□座倾。
不见澄庵,六年于兹,思如之何。忆大明湖畔,论心握手,之莱海上,痛饮高歌。
以子襟怀,消人鄙吝,叔度汪汪千顷波。分袂后、想生平意气,暗里蹉跎。
惊闻二竖相苛。早伏枕、山中岁月多。幸清漳第近,时过小阮,人来不夜,问讯无他。
拼事医王,未驱穷鬼,且负青青六尺蓑。长安市,怅故人疏放,老子婆娑。
宦思与羁情。惯见频更。丈夫泪不等閒倾。得丧路头勘破久,宠辱谁惊。
诗社订新盟。玄酒大羹。鹿声鸟语共呦嘤。只因昨夜思亲苦,白发齐生。
芒芒上玄,有物有则。厥初造命,立我艺则。爰兹族类,有觉先识。
斯文未丧,诞育明德。
允矣顾生,载灵之和。沈根芳沼,濯秀兰波。渊翘戢颖,景茂凌华。
惟是德心,是用闲邪。
德心伊何,行归于周。希高仰峻,企远怀悠。匪愿在明,靡倦斯幽。
凡我同朋,瞻言清休。
慎终于远,俾民归厚。言若有行,及予携手。何以恤我,其仁孔有。
心之云爱,隆敬其久。
既迈斯仁,亦迪兹文。藻不雕朴,华不变淳。有斐君子,如圭如璠。
仰钦德类,依怀惠诠。式扬好问,邦家于宣。
行行伦序第相挨,岂为冲寒肯暂乖。凤彩乍从天畔列,龙文时向日边排。
载书云物年来异,点染秋空晚更佳。欲采芙蓉江上寄,美人曾否袖中怀。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