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协(?-1173)字同季,号云庄。南丰(今属江西省)人。南宋诗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孙。曾巩之侄孙。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 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善诗文。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
新妇前割肉,割肉为翁痡。翁苦膈食人,腹中粒米无。
门前十万寇,杀人肝脑涂。无从乞针药,鬼伯方呜呜。
救死何所有,所有惟肌肤。翁命系新妇,气绝只须臾。
抽刀向左臂,虽羸犹膏腴。一脔大逾寸,重可二十铢。
非方亦非圆,圭璧良不殊。血裹若绛雪,猩猩红不如。
聂切作和羹,翁食能无馀。胸膈忽荡开,病瘳不待晡。
贼众闻却走,毋犯孝妇闾。邻里竞来视,各请翁所需。
馈食悉精美,餍饫翁不臞。夫时在邗沟,亲友皆来趋。
夫名以妇知,称妇因称夫。不知夫视妇,芬芳长与俱。
无何先朝露,夫溘归黄垆。讣闻不欲生,欲殉忧诸孤。
呱呱尚可弃,堂上有舅姑。舅姑岂盘石,身衰同秋蒲。
匍匐灵柩前,奠馔无蒸雏。抽刀再割肉,右臂白如瓠。
左臂创末平,刀口成痈疽。疗翁未死前,割肉犹不辜。
夫既已奄逝,割肉何所图。肉岂惊精丸,刀圭魂昭苏。
三日苟不生,神即幽酆都。割之等泥土,祗自戕罗敷。
念己活君舅,天理庶不诬。为夫惜一脔,恩义何次且。
报生复报死,所捐非全躯。腥臊不足食,差胜充庖厨。
皇天令不死,五十犹勤劬。二男已成立,干禄知读书。
母肉尚馀几,一身半菀枯。在母如鸿毛,宁如惨自屠。
在舅如泰山,返魂因彼姝。在夫即牲牷,肥腯逾羊酥。
吁嗟夫在外,不得亲口珠。尊章与藁砧,骨肉何亲疏。
九泉歆此羹,味淡同瓜菹。十年不同食,所嗜忘其初。
忍死更几时,同穴宁踟蹰。为寿讵忍言,儿女徒欢娱。
未忘至百岁,蜉蝣归其居。
问谁歌、青天蜀道,书生笔健能写。峨眉雪化岷江水,幅幅诗人图画。
君看者,看翠劈双峰、剑阁连云挂。碧鸡试马。正红友春招,绿章夜奏,莫任海棠谢。
奚童背,古锦一囊又卸。浣花笺纸无价。杜陵茅屋秋风冷,三峡词源长泻。
游倦也,但听雨巴山,剪烛西窗话。鹅溪绢把。算家近蓬莱,梦回关塞,且乞镜湖假。
佳葩异卉绣如堆,诗欲成时景又催。绛羽鹦哥频自舞,金丝蝴蝶忽飞来。
九重溪外求田好,七里香中作赋才。思力敢誇犹未竭,天风还鼓海涛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