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敦诗(1139—1182),南宋名臣、文学家。字大雅,通州静海(今江苏南通)人,崔敦礼弟。南渡后居溧阳。少有文名。绍兴年间进士。孝宗朝历任翰林权直、崇政殿说书、中书舍人等。博览群书,文词敏赡,曾受命更定吕祖谦《文鉴》所选奏议。著有《玉堂类稿》、《西垣类稿》等。
晨将榜子关宾閤,辇出房时已奏知。陛对臣寮才下殿,朱衣丝履上东墀。
橐笔当年共苦辛,又更拳乱廿馀春。我缘衣食贫兼病,君有文章屈亦伸。
且喜善人绵后泽,不虞妒妇阻前津。从知守道唯精一,未学陈思赋感甄。
襄阳城外西南阿,秋风江渚生白波。渚宫神女老龙子,手把瑶华双踏歌。
双踏歌,醉晴日,娇比春花红欲滴。紫绡衣袂青霞裳,绿髻如云高一尺。
佩环解下明月珠,五色虹光照秋碧。郑生所遇天下奇,乐莫乐如初相知。
桑田沧海几更变,天上人间多别离。蔚君家在襄阳住,皎皎清标䫫交甫。
携琴合向万山中,莫作书堂近江渚。向来神女亦化龙,时复寻珠起风雨。
族本西州望,来为上国光。文章追典诰,议论极皇王。
美德惊埋玉,环材痛坏梁。时名谁可嗣,父子尽贤良。
君住浙江南,君来浙江北。吹篪久作吴门客,君北飘然向南归。
目送孤鸿江上飞,孤鸿影落秋江冷,去去烟波买钓艇。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