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邵州林使君

词客南行宠命新,潇湘郡入曲江津。山幽自足探微处,
俗朴应无争竞人。郭外相连排殿阁,市中多半用金银。
知君不作家私计,迁日还同到日贫。
张籍
  张籍(约767~约830),唐代诗人。字文昌,汉族,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人,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张籍籍贯考辨》认为,韩愈所说的“吴郡张籍”乃谓其郡望,并引《新唐书·张籍传》、《唐诗纪事》、《舆地纪胜》等史传材料,驳苏州之说而定张籍为乌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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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炉炽炭燎一毛,大鼎炊汤沃残雪。疾影随形不觉至,
千钧引缕不知绝。未若同心言,一言和同解千结。
粉魄霜华为尔枯,鸳鸯相伴更堪图。爱来沙岛遗银屋,
终作金笼养雪雏。栖宿必多清濑梦,品流还次白猿徒。
今朝不觉频回首,曾伴瑶花近玉壶。
旧雪逐泥沙,新雷发草芽。晓霜应傍鬓,夜雨莫催花。
行矣前途晚,归与故国赊。不劳报春尽,从此惜年华。
野桥曲折渡千回,古寺悬知水面开。
一夜寒声喧客枕,却疑风雨转山来。
转语,了无好怀。此来偶有得,当与吾宗椿老子载酒浩歌西湖南山间,写我滞思,二公不可不入社也
平生百绕垂虹路。看万顷、翻云去。山淡夕晖帆影度。菱歌风断,袜罗尘散,总是关情处。
少年陈迹今迟暮。走笔犹能醉时句。花底目成心暗许。旧家春事,觉来客恨,分付疏筵雨。

酷爱清香折一枝,故簪香髻蓦思维。若教水月浮清浅,消得林逋两句诗。

荷畚至洛阳,杖策游北门。天下尽兵甲,豺狼满中原。
明夷方遘患,顾我徒崩奔。自惭菲薄才,误蒙国士恩。
位重任亦重,时危志弥敦。西北未及终,东南不可吞。
进则耻保躬,退乃为触藩。叹息嵩山老,而后知其尊。
负剑出北门,乘桴适东溟。一鸟海上飞,云是帝女灵。
玉颜溺水死,精卫空为名。怨积徒有志,力微竟不成。
西山木石尽,巨壑何时平。

引风搅柳丝,雨揉花缬,蚤过了清明时节。新来燕子语何多,老去莺花飞未歇。

秋千院,蹴鞠场,人踪绝。踏青拾翠都休说,是谁马走章台雪,是谁箫弄秦楼月。

从前已是无情绪,可奈而今更离别。一回头,人千里,肠百结。

重冈复岭势崔嵬,照眼云山翠作堆。路转山腰三百曲,行人一步一徘徊。

建溪东下入南平,楼阁千家出郡城。密树山光分隐见,残阳云气别阴晴。

江通三水波涛疾,剑合双龙瘴雾生。破浪不惊滩黯淡,百花岩下月华明。

繇役无止时,徵发倾四海。

银烛春光玉雪霄,翠帘歌管思寥寥。罗浮洞里花如织,谁立寒香背小桥。

四海尊师席,斯文特未衰。何其两楹梦,遽使哲人萎。

阆水从容意,稽山疾病时。勤勤付斯道,矢死奉成规。

阳关西出草萧萧,长夏焉支雪未消。名士兵闲徐孝穆,将军天上霍嫖姚。

云横赤水调生马,风急黄沙落皂雕。应是太平无外日,翩翩彩笔重题桥。

封题无树一孤岑,剩有儿童踯躅吟。岂是五丁开蜀道,却缘望帝哭春深。

石榴花,为谁好,一树垂垂向官道。年年花落复花开,不觉前年人易老。

去年花开白日长,长官载酒来称觞。流莺蛱蝶共飞舞,不惜醉倒花树傍。

今年花开秋可怜,累累结子满树颠。无人载酒花下饮,只说花开胜去年。

去年今年两结子,雨露生成有如此。人老不似花再开,莫惜载酒花前来。

春色融和,群芳竞拆。
水绿山青,桃红李白。
不是时节因缘,亦非向上奇特。
恁麽也不得,不恁麽也不得。
此时若不究根源,直待当来问弥勒。
客里伤春浅。问今年梅蕊,因甚化工不管。陌上芳尘行处满。可计天涯近远。见说道、迷楼左畔。一似江南先得暖。向何郎、庭下都寻偏。辜负了,看花眼。
古来好物难为伴。只琼花一种,传来仙苑。独许扬州作珍产。便胜了、千千万万。又却待、东风吹绽。自昔闻名今见面。数归期、屈指家山晚。归去说,也稀罕。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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