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搅柳丝,雨揉花缬,蚤过了清明时节。新来燕子语何多,老去莺花飞未歇。
秋千院,蹴鞠场,人踪绝。踏青拾翠都休说,是谁马走章台雪,是谁箫弄秦楼月。
从前已是无情绪,可奈而今更离别。一回头,人千里,肠百结。
四海尊师席,斯文特未衰。何其两楹梦,遽使哲人萎。
阆水从容意,稽山疾病时。勤勤付斯道,矢死奉成规。
封题无树一孤岑,剩有儿童踯躅吟。岂是五丁开蜀道,却缘望帝哭春深。
石榴花,为谁好,一树垂垂向官道。年年花落复花开,不觉前年人易老。
去年花开白日长,长官载酒来称觞。流莺蛱蝶共飞舞,不惜醉倒花树傍。
今年花开秋可怜,累累结子满树颠。无人载酒花下饮,只说花开胜去年。
去年今年两结子,雨露生成有如此。人老不似花再开,莫惜载酒花前来。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