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绛(1012~1088),字子华,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第三子。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卒于哲宗元祐三年(1088)。宋仁宗(1023-1063)庆历二年(1042年)高中进士甲科第三名探花(榜眼是王珪,第四名是王安石),除太子中允、通判陈州。哲宗即位,改镇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封康国公。元祐二年(1087),以司空、检校太尉致仕。三年卒,年七十七。谥“献肃”。
聚橛并番楀,今犹唾姓名。国人深可畏,尹氏更须平。
荏苒江南村,芬菲腊后春。逾淮翻不变,映雪已争新。
侠骨香惊俗,冰肤冷照邻。定非随驿使,直恐谪仙人。
闻笛空含怨,看图恨失真。应为一时赏,莫与众芳伦。
湖州仙去几经年,十竹新图属世传。点点墨花金错乱,离离月影凤翎鶱。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