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绛(1012~1088),字子华,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第三子。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卒于哲宗元祐三年(1088)。宋仁宗(1023-1063)庆历二年(1042年)高中进士甲科第三名探花(榜眼是王珪,第四名是王安石),除太子中允、通判陈州。哲宗即位,改镇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封康国公。元祐二年(1087),以司空、检校太尉致仕。三年卒,年七十七。谥“献肃”。
秋高凭远色,为送武昌行。画省名原重,参藩位不轻。
江楼千里目,湘竹四时情。试发郢中倡,应希和者声。
蹋鞠复蹋鞠,佳人当好春。金刀剪芙蓉,纫作满月轮。
落花游丝白日长,年年他宅媚流光。绮襦珠络锦绣裆,草裀漫地绿色凉。
揭门缚綵观如堵,恰呼三三唤五五。低过不坠蹴忽高,蛱蝶窥飞燕回舞,步矫且捷如凌波。
轻尘不上红锦靴,扬眉吐笑颊微涡。江南年少黄家多,刘娘刘娘奈尔何!
只在当年旧城住,门前一株海棠树。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宋清,长安西部药市人也,居善药。有自山泽来者,必归宋清氏,清优主之。长安医工得清药辅其方,辄易雠,咸誉清。疾病疕疡者,亦毕乐就清求药,冀速已。清皆乐然响应,虽不持钱者,皆与善药,积券如山,未尝诣取直。或不识遥与券,清不为辞。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市人以其异,皆笑之曰:“清,蚩妄人也。”或曰:“清其有道者欤?”清闻之曰:“清逐利以活妻子耳,非有道也。然谓我蚩妄者亦谬。”
清居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或至大官,或连数州,受俸博,其馈遗清者,相属于户。虽不能立报,而以赊死者千百,不害清之为富也。清之取利远,远故大,岂若小市人哉?一不得直,则怫然怒,再则骂而仇耳。彼之为利,不亦翦翦乎?吾见蚩之有在也。清诚以是得大利,又不为妄,执其道不废,卒以富。求者益众,其应益广。或斥弃沉废,亲与交,视之落然者,清不以怠遇其人,必与善药如故。一旦复柄用,益厚报清。其远取利皆类此。
吾观今之交乎人者,炎而附,寒而弃,鲜有能类清之为者。世之言,徒曰“市道交”。呜呼!清,市人也,今之交有能望报如清之远者乎?幸而庶几,则天下之穷困废辱得不死者众矣。“市道交”岂可少耶?或曰:“清,非市道人也。”柳先生曰:“清居市不为市之道,然而居朝廷、居官府、居庠塾乡党以士大夫自名者,反争为之不已,悲夫!然则清非独异于市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