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花冬词 其一 长春花口号

露桃烟杏逐年新。回首东风迹已陈。顷刻开花公莫爱,四时俱好是长春。

王安中

  王安中(1075~1134) 北宋末、南宋初词人。字履道,号初寮。中山阳曲(今山西太原)人。年青时曾从师苏轼、晁说之。晁教以为学当谨初,故牓其室为初寮。哲宗元符三年(1100)进士。徽宗时历任翰林学士、尚书右丞。以谄事宦官梁师成、交结蔡攸获进,又附和宦官童贯、大臣王黼,赞成复燕山之议,出镇燕山府。后又任建雄军节度使、大名府尹兼北京留守司公事。靖康初,被贬送象州安置。高宗即位,又内徙道州,复任左中大夫,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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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鸾著色,痴蝇误拂。不及羲之醉墨。偶然入手送东阳,便看取、薰时清适。

清风去暑,闲题当日。宰相纱笼谁识。封丘门外定何人,这一点、瞒他不得。

万壑蓬莱路。非烟霁,五云城阙深处。璇源媲凤,瑶池种玉,练颜金姥。长虹梦入仙怀,便洗日、铜华翠渚。向瑞世、独占长春,蟠桃正饱风露。殷勤汉殿传卮,隔江云起,暗飞青羽。南山寿石,东周宝鼎,千秋巩固。何时地拂龙衣,待迎入、玉京阆圃。看□□、剩拥湖船,三千彩御。
北斗挂城边,南山倚殿前。
云标金阙迥,树杪玉堂悬。
半岭通佳气,中峰绕瑞烟。
小臣持献寿,长此戴尧天。
带郭得盘洲,胜处双溪水。月榭间风亭,叠嶂横空翠。团栾情话时,三径参差是。听我一年词,对景休辞醉。

心安身自安,身安室自宽。
心与身俱安,何事能相干。
谁谓一身小,其安若泰山。
谁谓一室小,宽如天地间。

落拓江湖常载酒,十年重见云英,依然绰约掌中轻。灯前才一笑,偷解砑罗裙。

薄幸萧郎憔悴甚,此身终负卿卿。姑苏城上月黄昏。绿窗人去住,红粉泪纵横。

机杼无声络纬多,天净云收,月在银河。相思迢递隔关山,雁短人遥可柰何。

身世悠悠似逝波,梦里嗟咨,镜里婆娑。欲回西日挂扶桑,惆怅阳公,不解挥戈。

东晋偏安江左日,天光分裂万胡喧。西秦朔夏尤凶狡,鸱张夺攘恣狂奔。

称王称帝随鞭举,为雨为云覆手翻。败枋久挫桓温锐,开汴仍回刘裕辕。

咸殿室家畴复问,十陵坟墓也徒言。真人反在代恒北,乞伏尝思夷谶存。

已弃姚苻依拓跋,岂知伏莽丧穷猿。从此赫连誇铁伐,真成夏裔表雄藩。

尽收秦土宁思旧,幸获长安遂窃尊。左弓右剑民如鹿,身死宗夷子亦豚。

朝宋服凉皆呓语,果然招魏入东门。安得坚墙供厉斧,但馀绮绣委台园。

苛蓝山上新挥涕,统万城中漫触藩。定昌暮末如相遇,应尤父祖累儿孙。

吾欲高呼诸众丑,休将家族换中原。犬兔俱驰终并殒,豕蛇相啖复交吞。

天之所骄天自绝,人之所畏人必掀。长城早向阴山界,尔物终依玉塞骞。

实祸虚名成底事,高田吐谷总伤魂。临照千年归日月,倒悬谁许作乾坤。

香木蠹必多,虚舟怒应寡。圣贤且患名,造物不相假。

广川三策人,洛阳少年者。谁出江都亭,竟问长沙舍。

酣酒岂能庄,割肉似非雅。且容东方生,陆沉在金马。

名成好息心,利遂堪回首。猿马不轻狂,龙虎相交媾。常教玉户开,莫使金关漏。九转大丹成,万劫神清秀。
兰膏画炬出贫民,宝马香车属贵人。
月姊雨师暗商榷,不须妆点上元春。

浅绿深藏垂翠葆,娇红巧傅刻缯花。南游只在元楼客,坐入合香居士家。

天地有情俱是感,兔蟾应自念婵娟。分明照见山河影,一岁无如此月圆。

岂谓黄金少,除褒君未知。古来因好色,灭国是龙漦。

有侄宰相才,昔惟吕文穆。
有婿国士器,昔惟晏同叔。
公乃兼其荣,秀气塞一门。
为国作瑞琏,赖公培福根。
世态方恶直,公乃自立的。
掉头蛮触争,冷坐雪月窟。
今世能几人,如公心迹清。
馨艳有如此,公死犹如生。

江梅独清高,不与花争发。自是冰雪姿,岂受铅华夺。

故来风雪底,玉人相蹙頞。照水昏黄时,孤标更超越。

长沙学士才名羡,澄湘台下初相见。当时鼓角翻江波,取别匆匆若飞电。

七年卧病黄鹄矶,即君留滞周南时。汉口霜凫冻冲网,有酒相呼斛酌之。

我年未壮君已艾,众中许我倾流辈。鹦鹉洲前狂笑来,祢衡惊起仍相怪。

古来盛名多零丁,看君早入承明庭。浮云富贵长过眼,三台跂足如蓬瀛。

嗟余抱玉求高价,白须趋走都堂下。人生得失苦相欺,与君同被时人嗤。

一回相逢一回老,惟有诗思如婴儿。郭侯知君复知我,酒边论君每移坐。

为言年少妒风流,高堂挟瑟双倭鬌。即今老去看文君,丝竹余音不忍闻。

颇忆东山谢安石,远愁西第沈休文。南洼明月清光绝,古往今来圆又缺。

且应击缶对高吟,莫遣当窗照华发。彰门晓树映宫楼,冠盖憧憧车马流。

持戟同僚揖王董,登车新雨论黄周。元亭寂寞秋苔绿,季主逡巡不能卜。

西风落叶闭重门,悄然坐梦深岩屋。余亦长歌归故关,白云幽涧水潺潺。

他年乘兴一相见,分作淮南大小山。

三峡桥边春见雪,落星寺里暮闻钟。
昔贤自是堪加罪,非敢言君爱窃诗。
尀耐古人多意智,预先偷子一联诗。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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