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赠米元章二首

万里风帆水著天,麝煤鼠尾过年年。
沧江静夜虹贯月,定是米家书画船。
黄庭坚

  黄庭坚(1045.8.9-1105.5.24),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与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庭坚为其中一宗)之称。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猜你喜欢
观此曲,又当何如耶。
记当年、紫曲戏分花,帘影最深深。听惺忪语笑,香寻古字,谱掐新声。散尽黄金歌舞,那处著春情。梦醒方知梦,梦岂无恁。
几点别余清泪,尽化作妆楼,断雨残云。指梢头旧恨,豆蔻结愁心。都休问、北来南去,但依依、同是可怜人。还飘泊,何时尊酒,却说如今。

来自蚕丛国,香传弱水神。析酲疑破鼻,并艳欲留春。

勿以媚兰味,误沾韩寿巾。

上方精舍远,共宿白云端。寂寞千峰夜,萧条万木寒。
山光霜下见,松色月中看。却与西林别,归心即欲阑。
晓树啼莺,晴洲落雁。酒旗风飐村烟淡。山田过雨正宜耕,畦塍处处春泉漫。
踏翠郊原,寻芳野涧。风流旧事嗟云散。楚山谁遣送愁来,夕阳回首青无限。
彩胜宜春字,流霞曼寿觞。
涂歌并里咏,地久对天长。

潮蹙三山岛,烟横万里沙。蜃楼春作市,鼍鼓暮催衙。

一曲水仙操,片帆渔父家。安期定何处,试问枣如瓜。

六诏书来恨不禁,一官垂死网罗侵。间关毒热南冠苦,涕泪浮云北阙深。

三至误惊投杼走,五噫虚拟出关吟。边城十载征西略,父老空伤裹革心。

文犀无处觅,金锁已尘寰。满目沧江迥,渔舟自往还。

君不见柏梁台。
今日丘墟生草莱。
君不见阿房宫。
寒云泽雉栖其中。
歌妓舞女今谁在。
高坟垒垒满山隅。
长袖纷纷徒竞世。
非我昔时千金躯。
随酒逐乐任意去。
莫令含叹下黄垆。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岭猿啸罢千山碧。小庵虚室团团白。庵在小山头。从来少客游。
道人方打坐。举袖来迎我。问我此来因。拈花与道人。

入夏情怀转不中,多愁多病愈乖慵。匡诗该博终难继,蒋径幽閒颇愿从。

赖得古文消日月,更无佳友话心胸。吾宗幸有边经笥,却得时时一叩钟。

种瓜陇土平,沤麻塘水满。农月田事多,作苦讵能免。

侵晓草际行,卓午林下饭。日淡禾黍墟,好风泠然善。

鸡犬近方识,桑柘遥莫辨。长歌笑语归,荒途夕阳晚。

经年不见先生面,此日谁开后学茅。久欲传诗无净稿,更从何处解新嘲。

画师纵得青山妙,一幅难量万仞高。会了方圆图学意,千年终有一人豪。

少年艺苑喜同攀,老别那堪两鬓斑。南国书来投佩好,西秦梦绕报琼艰。

微名我自惭鸡肋,早隐君应恋凤山。惆怅故人天际远,几时携手解愁颜。

多病偏僧热,今朝又怯凉。秋阴含雨重,野树划沙长。

马矢煨茶苦,骡纲载果香。一餐吾隗汝,底事宿舂粮。

秋风雁又归,边信一何早。揽衣出门望,落叶满长道。
一从秉箕帚,十载孤怀抱。可堪日日醉宠荣,
不说思君令人老。
且停多事莫矜夸,寂寞门中有道华。
隈岭静同猿窟宅,栽松闲共鹤生涯。
宋来只爱添馀禄,春过谁能悟落花。
唯有卧云尘外客,无思无虑老烟霞。

分备渐无补,淹留忽岁残。凄风催短景,臈雪作凝寒。

世路人心险,他乡客鬓单。亲闱千里梦,旅舍百忧攒。

万感悲欢集,孤踪进退难。防危身佩剑,罹枉发冲冠。

衰鬓惊年换,幽怀坐夜阑。画堂烧绛蜡,对影共盘桓。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微信小程序
© Copyright 2021-2024 www.ayiya.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1邮件:fengxin1357@163.com
进入小程序
领美团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