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士(856~930年),初名昌士,字君梦,福建仙游县孝仁里郑宅(今赖店镇圣泉村)人。唐大中十年(856年)生。唐昭宗景福二年(893)献诗五百首给朝廷,受昭宗李烨赏识,授国子监四门博士,历补阙,累迁康、恩二州刺史。天复元年(901)弃官归隐。王审知主闽,知他才华出众聘为八闽署、馆、驿巡官,后迁建州判官。不久,授威武军节度书记,终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白岩集》十卷,《中垒集》五卷,诗集十卷皆佚。《全唐诗》卷726录其诗三首。《全唐诗补编·续拾》卷34补诗二首。其诗多寄情山水,表现超脱凡尘的思想。代表作如《游九鲤湖》、《题兴化高田院桥亭》等。
流云绕空山,绝壁上苍翠。应有采芝人,相期烟雨外。
东坡爱梅有神契,竹外斜枝称更好。梅干愈近花愈奇,此意可为知者道。
都城花市得柳梅,文士纷纷逞词藻。柳枝柔弱无风骨,忽缀梅花堪绝倒。
却疑对梅不解赏,深浅自呈见怀抱。劝君一證岁寒心,莫怒狂言被花恼。
好句推敲江锦缬。珠泻泉流,不犯驺呵节。游冶五陵花事歇。
竹枝行踏巴渝雪。
人压场圃欢奏阕。衣带微宽,瘦到休文绝。惆怅黄鸡三唱彻。
离云已暗关山月。
奴逃仆散。孤影尚存渴睡汉。明日明年。踪迹浮萍剧可怜。
秦淮十里。欲买数椽常寄此。风雪喧豗。何日笙歌画舫开。
曩闻安园有古松,枝叶秀出柯亭中。根大百围荫十亩,尽收烟翠钟山浓。
将军夜宴方召客,火齐磊砢堆盘红。妖姬如花出歌舞,仿佛夹水酣笙镛。
老髯冷视在云表,下笑蒲柳差为丛。白鹤厌客亦飞去,绣幕尘积余刀弓。
茂贞奉诚遽易主,孤标苔卧冰雪封。君家大父梦得裔,云英万卷卑难笼。
卜居喜近青溪侧,佐饮亦有紫驼峰。是时江南方全盛,板桥罗绮繁歌钟。
故家遗风久渐变,草树荒落无欢容。秋庐听秋少人到,涛声怒与江流东。
落星尽碎堕花雨,戈甲满眼秦淮空。小仓竹多供饲马,北埭风冷号沙虫。
千年老梅同煨烬,斧斤岂能赦苍龙。前江后段事一例,水中歌哭烟濛濛。
曹司语此尤太息,浮云变灭随春风。旧时园记尚俟考,《北山移文》恼狙公。
不如乘醉濡毫画,横障隅坐且学商山翁。
忧思苦不彻,岁暮登危岑。关山百二重,江水渺且深。
水深亦有涉,山阻亦有临。念我诸同袍,一息断风音。
君为天上凫,我为水中鱼。飞潜自情性,安能识盈虚。
遥望北斗星,不见北斗城。参辰俱在天,牛女亦分明。
同域而相避,何况异天地。
渺西风天地,拂吟袖,出重城。正秋满名园,松枯石润,竹瘦霜清。
扁舟采菱歌断,但一泓寒碧画桥平。放眼奇观台上,太行飞入檐楹。
主人声利一毫轻。爱客见高情。便芡剥骊珠,莲分冰茧,酒注金瓶。
风流故家文献,况登高能赋有诸甥。清露堂前好月,多应喜我留名。
岁云暮矣日月除,今此不乐胡为乎?尝恐乐极悲即至,私家催负吏催租。
往岁人家馈酒肉,今年除日相向哭。荒田插禾禾无科,半饱将橐半马腹。
县官苛政复诛求,卖田完税无人收。爷娘妻子抱头泣,合家忍泪卖耕牛。
富家买牛牛价贱,贫家无牛为人佃。隔年乞得千铜钱,且贿吏胥免赴县。
赴县入衙谒长官,抢地呼天肉已剜。怒詈鞭笞遭捶辱,依旧追呼不少宽。
城中称贷如空谷,哭向黄昏投店屋。不及江陵县里囚,岁除犹得还家宿。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闲,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