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寄南华翁 其一

南华翁也为官忙,能用牛刀亦是庄。归去来兮归未得,一山风月委寒堂。

黄裳

  黄裳(1044-1130),字勉仲,延平(今福建南平)人。元丰五年(1082)进士第一,累官至端明殿学士。卒赠少傅。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词》。黄裳是北宋著名文学家和词人,其词语言明艳,如春水碧玉,令人心醉,著有《演山先生文集》、《演山词》,词作以《减字木兰花》最为著名,流传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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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高馆动离瑟,亲宾聊叹稀。笑歌情不尽,欢待礼无违。
清露府莲结,碧云皋鹤飞。还家与□惠,雨露岂殊归。
人间何处难忘酒。迟迟暖日群花秀。红紫斗芳菲。满园张锦机。
春光能几许。多少闲风雨。一盏此时疏。非痴即是愚。
咄咄真成了事痴,功名何在鬓霜垂。
清谈安得如夷甫,佳句无劳发恺之。
山色倚江秋更好,烟光连市晚偏宜。
田园底许归能决,且撷黄花付酒卮。

洒扫庭堂职是供,步趋唯诺饰仪容。是中有理今休问,敬谨端详体立功。

银塘朱槛麹尘波,圆绿卷新荷。兰条荐浴,菖花酿酒,天气尚清和。

好将沉醉酬佳节,十分酒、一分歌。狱草烟深,讼庭人悄,无吝宴游过。

侧径转青壁,危梁透沧波。汗流出鸟道,胆碎窥龙涡。
骤雨暗谿口,归云网松萝。屡闻羌儿笛,厌听巴童歌。
江路险复永,梦魂愁更多。圣朝幸典郡,不敢嫌岷峨。

公朝已后茹茅连,幕府偷闲亦所天。宠辱肯为差别观,道人随寓祇怡然。

桥梁显刻认中朝,仙迹遗风不可招。唤作沃州人不识,今朝只过赵州桥。

紫鳌云气欲飞骞,粉署高邻尺五天。秋月新窗寒贮玉,晓风宫殿翠生烟。

赤墀独奏三千字,银笔閒题九万笺。共说丝纶专世美,几回夜直赐金莲。

吾读漆园书,秋水一篇足。安用十万言,磊落载其腹。

北风熟柤梨,冷日照鸿鹄。人生固多事,端坐至秉烛。

白塔亭亭古佛祠,往年曾此走京师。不知江令还家日,何似湘累去国时。

离合兴亡遽如此,凄迟零落竟安之!太行千里青如染,落日阑干有所思。

清霜夜漠漠,佳食晓累累。

朝别李元忠,暮别杨奇琛。各言故乡久离别,使我历乱空愁心。

愁心忽如江上风,不可凭御谁能穷。南行浩荡一千里,吹雪径度青原峰。

我生少小轻乡井,独以羁穷寄形影。经时负米未能归,何待他年愧裀鼎。

閒来思种东村田,青山欲买羞无钱。携书强聒附童稚,客中相顾谁相怜。

杨郎杨郎本同郡,文水钟奇故才俊。芳年初发春江长,劲气已逼秋崖峻。

读书东家不下楼,手写细字如蝇头。长怀丹阙陈三策,独抱遗经穷九丘。

春风二月惊初见,伯劳东飞遇西燕。凤山祠下月如眉,明绣楼前水如练。

看花把酒能几时,念子还乡从此辞。城头乌啼北斗曙,飞霜已落青梧枝。

桐江东南符山岭,闻子幽居好林景。千年古剑合神机,光射玄潭黑风冷。

子归何时当再逢,即恐睽隔劳忧忡。江外风尘眯人目,我欲远寻麋鹿踪。

出郭星已阑,解缆潮将歇。烛灭蒲塘深,去棹何忽忽。

宿酒破余酲,西风吹残月。乍别易怀人,欲寐屡搔发。

如何将客心,一棹雨丝白。

阁住杏花雨。便新晴、等闲勾引,香车成雾。璧月光中箫凤远,袅袅馀音如缕。诮一似、群仙府。天意乍随人意好,渐星桥、度汉珠还浦。又何啻、列千炬。晚来乍觉阴盘固。笑人间、玉瓶瑶瑟,锦茵雕俎。无限升平宣政曲,回首中原何处。慨鸣镝、已无宫武。扑面胡尘浑未扫,强欢讴、还肯轩昂否。萦旧恨,为谁赋。

上苑花飞御柳丝,葱茏烟树锁龙池。已夸绝域来符拔,更著新冠饰鵔鸃。

种就葡萄骄玉勒,吹残觱栗醉金卮。汉宫旧事谁曾记,青冢春光又一时。

等闲不语未逢人,语便伤直似太亲。

不顾火中鸾凤息,惊他石虎暗生嗔。

舟船来往此登临,酹酒烧钱虑转深。
大抵人心自巇险,心空山岳自平沈。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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