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溶,字德源,生卒年、籍贯不详,元和四年进士,是中唐时期的重要诗人。晚唐诗人、诗论家张为著《诗人主客图》,尊鲍溶为“博解宏拔主”.将他与“广大教化主”白居易、“高古奥逸主”孟云卿、“清奇雅正主”李益、“清奇僻苦主”盂郊、“瑰奇美丽主”武元衡并列。为“六主”之一。宋代欧阳修、曾巩等对他的诗歌也颇为欣赏。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腥风暂说静鲛潭,石首新尝到草庵。常味番令食指动,病身未觉水鲜甘。
试和芹子心仍在,欲荐椿庭恨岂堪。莫谓有无关口腹,安危消息系江南。
试品斋中画,曾无第二流。顽礓与乱筱,应挂在当头。
长沙太息未过六,柳下一黜不待三。我生孤僻俗眼白,人事崄巇鬼面蓝。
老踏京华寡俦偶,埋头柱下随史聃。出入危机历已遍,往往干戈生笑谈。
君恩宽大许归去,谴诃虽至犹覆含。头颅五十倏将及,文章政事百不堪。
何如学道谢忧患,坐听万壑松风酣。一雏堕地才学语,双亲衰鬓况毵毵。
纵言禄养强颜耳,梦魂多悸神先惭。乱后耕犁行可把,菽水足助含饴甘。
春水方生江之南,云帆转海如飞骖。归心已逐春雁发,一官鸡肋又焉贪。
誓与老农同击壤,息影不离山中庵。
俚子习巴唱,佳人奏阳春。怀仁出湘浦,信美乃寡伦。
心期不自媚,持以奉明君。上弦协凤乃,下弦泣鬼神。
边地霜霰繁,刚风凛以辛。但恐变商徵,指诘不得伸。
踌躇广庑下,此意难重陈。
张家宅前萧寺桥,侵晨发船江雾消。村鸡三唱屋角树,柔橹数声沙际潮。
此时飞上海底日,锦云满江光荡摇。水声㶁㶁绕滩转,霜气烈烈随风飘。
人生各各有所役,岂水有渔山有樵。干戈正集沙塞战,环佩已退天门朝。
嗟予久作江海客,往来自叹乡关遥。石田茅屋傥可遂,白日醉眠吹短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