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巾不束毛,纱祫常见肘。无日不酲花,有时坐枯柳。
天地一排场,谁分旦与丑。神仙既荒唐,富贵复难偶。
杭人有谚言,言卑趣则有。雷峰变作糟,西湖化为酒。
藕花作美人,一歌了一口。三万六千回,一回三百斗。
凄葭一方,寒菊相俟。何以酬兹,晨阶夕几。欣慨其间,心目依倚。
未敢从人,重觞泛此。
人之初筵,浮英宜咥。人之载号,幽性宜疾。人亦有言,斯维隐逸。
独立秋风,斑斑文质。
我爱陶潜,菊之胜友。饥坐东篱,无钱得酒。白衣不来,金英堪糗。
高怀逸咨,相彰益寿。
岂其高怀,惟陶之辙。岂其逸恣,惟菊之悦。寄情则然,实爱秋洁。
载寒载阳,孤梅来雪。
蜀道荒凉多古木,筼筜千尺相因依。小年惯见今白发,杜宇夜啼愁不归。
老可尝作陵州守,古墨蛟龙多入手。春雷每恐破壁去,神鼎空令夔魅走。
丹丘越人不到蜀,脩叶何以能纵横。内府人家烂熳写,使可见之心亦惊。
江南御史龙头客,暂别那能不相忆。知君深识篆籀文,故作寒泉溜崖石。
齐云殿阁俨仙居,别有层楼俯万闾。桐叶自承茎露渥,葵花元向日光舒。
牙签玉检清相映,宫月檐星步独虚。海内簪缨尽倾盖,乾坤何必访樵渔。
彩笔炫风神。谱入金荃认不真。如此才华谁比拟,前身。
应是钟陵写韵人。
题遍镜湖春。缕雪裁冰句崭新。除却花帘称敌手,纷纷。
巾帼论词合让君。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