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诗

君为河边草,逢春心剩生。妾如台上镜,得照始分明。
  高宗时官国子祭酒。曾与同房学士常定宗争诗,由太学博士罗道琮判定之。事迹见《朝野佥载》卷二。《全唐诗》存诗3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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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州初会遇。记惺惺、说底语。而今精神□,倾下越风措。雍门人独夜,客舍停杯处。余香应未泯,凭君重唱金缕。
移宫易羽。纵有离愁休怨诉。客里□凄凉,怕听断肠句。情山曲海,君已心相许。骖鸾乘月,正好同归去。
翩翩云中使,来问太原卒。百战苦不归,刀头怨明月。
塞云随阵落,寒日傍城没。城下有寡妻,哀哀哭枯骨。

翛然古木湛然池,乐意相关自造微。庄子非鱼真实问,海翁狎鸟本忘机。

樽中有酒逢人酌,琴上无弦信手挥。秃尽剡藤吟不就,妙哉川泳与云飞。

已往嗟奚及,方来当若何。
幸无疏药石,庶可起深疴。
雠伪半卢扁,涤肠须华佗。
康时付公等,随分且弦歌。
岭外梅残鬓欲星,孤琴摇拽越山青。
只言姓字人间有,那得题名到御屏。

我家诗礼旧箕裘,当代承恩孰与俦。三入翰林真忝窃,莫言投笔可封侯。

偕老亦既老,所欠惟一死。先行子不惮,继往吾何馁。

小别良可哀,顾此堂下晷。叩棺幸未阖,累唤宁能起。

素衣空辑杖,雪涕随逝水。相从五十年,十日靳我俟。

茫茫望前路,目极天与海。

薰风江上棣花开,醉倚兰桡首重回。孤影却随南雁去,尺书还附北鸿来。

瓜时正值一阳生,已见眉间喜气盈。诏下鳌头恩数宠,香含鸡舌省曹清。

西湖好去穷清赏,南国无从恋蕣英。自此达尊兼德爵,不唯年事合推兄。

钟生始学戴文进,后来颇自出机轴。山林槎枒波漫靡,骨格虽传气不足。

此幅树石差可意,缀得茅堂傍江麓。连山远势亦可取,转折颇似潇湘曲。

竹屿陂陀九疑隔,苍梧桐庭湿云白。黄陵美人把瑶草,天寒日暮行空泽。

鹧鸪双飞鸿雁宿,槲树飒飒江水碧。细看谷口花,又疑武陵源。

孤舟欲往不可得,对此彷佛闻清猿。亭间更著四老翁,衣冠各异须眉同。

紫芝山深石漠漠,怅望万里来悲风。人生有形贵自适,我今胡为尘埃中。

观画感事面颜红,有画如此何必工,歌彻目送沧洲鸿。

思乡三岁切,近里一家惊。虎口逃非易,鸿毛掷太轻。

累君作宾石,哀我似台卿。壁里兼车里,终身感此情。

延陵采地荒榛棘,延陵遗庙成瓦砾。延陵野老归吊古,独立斜阳长太息。

尘埃野马纷满眼,城郭人民总非昔。共惟泰伯吴鼻祖,三让高风冠千古。

周衰列国俱战争,卓尔云仍踵遐武。去国躬耕江上田,曰附子臧非浪语。

天伦义重情所钟,屹立狂澜见孤柱,此义孰可比采薇?

西山孤竹子,此情知者谁,获麟老笔十字碑。德音寥寥二千载,陵谷几番经变改。

江南近代淫祠多,梁公不作可奈何。于乎祠堂之毁还可屋,礼让风衰较难复。

汉家兄弟歌布粟,唐家兄弟相屠戮。何当大化一转毂,于变浇漓作醇俗,九州八荒春穆穆。

泰伯延陵断弦续,芳也未死当刮目。

台树笙歌尚广陵,和戎故智恃金缯。但期弱肉能驯虎,不信愁眸未化鹰。

白首元戎抛甲仗,青衿胄子泣刀绳。蜀冈梅岭行营地,欲赋《芜城》百感增。

湖山看不厌,秋尽最宜人。
枫叶经霜醉,絺花过雨新。
萦回盘马客,潇洒好鹅宾。
携手论文处,行藏已出尘。

赤日露顶行,步入南雷去。归来云雾生,薄暮雨如注。

苍苍将槁苗,郁郁色如故。人言太守贤,天意肯相助。

不喜亦不惊,太守若无与。日月行中天,照临及下土。

日月不自功,光明万民睹。我知太守心,借此以为喻。

试问喻者谁,三山老农圃。

朝廷置群吏,本以为尔氓。岂为奴隶辈,朘尔厚其生。

不知当事者,何以冥此情。前因外番乱,近防皆出兵。

庙谟在不战,民困实所矜。挽输已累岁,十室九不赢。

谁谓于此际,而反暴其征。仆隶专指挥,众心那得平。

我本承其乏,又切击此形。无能救彫瘵,中夜心怦怦。

召集诸父老,积币为我明。敢云即尽蠲,庶使渐已轻。

长谢奴与隶,不能为若营。稍待民气复,吾志当得行。

勤勤诸父老,告报喜且惊。譬疾未得药,遽有良医名。

我闻实内愧,亦可感尔诚。何以相究竟,勿自负我盟。

忽忆西窗昼掩扉,却缘残照水边归。杜陵夔府坡南海,都似西窗此夕晖。

耿耿灯前语,愁来且就眠。如何孤枕上,辗转剧灯前。

鸡犬安眠世事忘,避嚣恰称此村庄。青山红树团茅屋,秋草荒烟冷夕阳。

不事繁华人自古,绝佳风味稻生香。溪南好友相邻近,日往烟萝话昼长。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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