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楩楠百尺馀,排列拱檐际。畏日自成阴,隆冬宁灭翠。
虚旷得寂理,懒僻恣浓睡。谁知官府中,获此冲漠味。
黄河之水天上来,孤城归德当其灾。耄倪往往化鱼鳖,官府处处生蒿莱。
水头低者已十丈,俯视城中翻作杯。产蛙沈灶乃常事,此民此地真危哉。
城边父老泣相语,黄河之水有时去。争如官吏险于河,暴敛强征谁敢拒。
鬻男质女尚催科,平地黄河可奈何。黄河不治民不死,若治黄河死更多。
传语州民莫怨煎,新来太守才且贤。豺狼敛迹河伯遁,行见击壤歌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