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

玉屑装龙脑,云衣覆麝{左月右斋}。
何堪夜来雪,香色两凄迷。
葛郛,丹阳(今属江苏)人。立方长子(《韵语阳秋》卷一八)。孝宗乾道八年(一一七二),知江宁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淳熙七年(一一八○),通判镇江(《嘉定镇江志》卷一六)。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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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瓮今朝熟,无劳问酒家。重阳明日是,何处有黄花。

先生晓开城旦书,坐与老农相嗫嚅。
槐阴翠圆吏已散,归来下帘手撚须,
胸中百纸无处使,静看穷达如呼虑。
身閒睡饱亦不恶,何用一躍惊骀驽。
去年凿池筑潜玉,清夜明月挂碧芦。
先生独吟亦径醉,谁见露鹤寒相呼。
径山老人笑疏懒,云当运动如户枢。
朝来此老意不已,溪寺破雨遗天苏。
紫房雁觜擢烟缕,细根蝗蚓蟠苔肤。
茯苓虽老避芳液,团参已贵惭云珠。
先生领意手自植,衣袂馥馥侵蘼芜。
从今抱翁十日往,欲将后健酬前劬。
何时一饱翳凤凰,缑山月夜听笙竽。
长吟往觅五麟,翩然那复烦双凫。
坐看白驹变古今,浮沤流电皆须臾。
此语险怪傥未然,引年聊与昌阳俱。
不须仙人九节杖,他年要与猱争途。
凌霄峰头觅此老,登山过水安用扶。

故老归来有乔木,更结飞楼绕湖绿。城南去天无尺五,中有人间几岩谷。

骅骝晓踏金谷园,花边立马丝竹喧。金屈卮行碧落酒,绣罗襦醉双纹鸳。

吴姬遗钿客堕帻,白眼举觞天宇窄。春深别馆花如烟,藉草传杯地为席。

君居当东我复西,莫嫌酒涴身上衣。遥知第五桥边路,桐叶题诗人未归。

明朝雨骤风苦恶,残榼虽存不堪酌。更须拭眼到风篁,急呼海棠偿旧约。

艳曲醉歌金缕,朱门高耸铜环。中天楼观共跻攀。飞絮落花春晚。低映绿阴朱户,斜拖素练沧湾。银钩华榜五云间。奕奕蛟龙字绾。

晚风收雨故森森,雀啅鸦骄未解阴。车马不喧缘底事,道人宴坐即山林。

四壁青山乱叠书,蓬蒿波径闭门居。记曾元子坊边遇,手絜筠篮贯柳鱼。

少日负虚名。问舍求田意未平。南去北来今老矣,何成。

一线微官误半生。

孤影伴残灯。万里灯前骨肉情。短发抓来看欲尽,天明。

能是青青得几茎。

层峦葱郁耸扶舆,秀作三峰瀣气疏。极目浮云飞鸟下,采薇山麓是吾庐。

别时犹记淦江头,转瞬于今六七秋。岁月蹉跎人易老,江湖浩荡水空流。

东坡远谪才华俊,子美穷居赋咏优。闻说盘滩花似锦,暂时欢赏莫淹留。

长干斜路北,近浦是儿家。有意来相访,明朝出浣纱。
发向横塘口,船开值急流。知郎旧时意,且请拢船头。
昨暝逗南陵,风声波浪阻。入浦不逢人,归家谁信汝。
未晓已成妆,乘潮去茫茫。因从京口渡,使报邵陵王。
始下芙蓉楼,言发琅邪岸。急为打船开,恶许傍人见。
归路番禺远,蛮乡岛屿经。
天黄春有瘴,海黑夜无星。
北帖船中看,南歌枕上听。
遥知到家日,蜩响荔枝青。

铜环络鼓声鼕鼕,斜街列幕千炬红。有美一人短妆束,蛮靴秃袖娇玲珑。

五花璀璨红丝绦,欻然崷崒胡青骢。万人空巷神色竦,绝技远致东海东。

矫如公孙舞剑器,疾如越女刺猿公。侧如大漠盘饥隼,回似洛浦翩惊鸿。

霜蹄蹴蹋乱寒雾,玉佩叮当来天风。冰肌腻粉益妩媚,盈盈秋水回双瞳。

须臾忽作散花舞,使我神眩心忧忡。筝琶幽调一时寂,屹立不动如山容。

参鸾驾虬何足数,湘灵凝怨云和降。古来木兰从军曲,千里明驼汗血功。

隐娘黑卫迢迢去,挟弹夫婿真乘龙。美人名马俱卓越,巾帼乃有此英雄。

长歌为我一纵辔,入门吐气如长虹。

爪牙淬霜戟,眼晴耀铜铃。
轻猥更健捷,群兽此最灵。
吠尧非无知,怪水类桀形。
一片爱主心,庸作警世铭。
哀哉乞邻者,摇尾偷余龄。

春塘二月春波深,杨柳濯濯弄轻阴。微风袅袅金虫落,隔屋两两黄鹂吟。

飞花莫遣度流水,化作浮萍无定止。折时须折最长条,堤边系取木兰桡。

乌巨今日解夏,乃遵黄面老子二千年前话霸。
验蜡人彻底冰清,护戒珠了无缝罅。
唯有露住灯笼,不肯入遮保社。
从来心似铁,端不受差排。
江边出相送,君去我当返。
徘徊未忍还,孤帆夕阳远。
绿野草铺茵,空山雪积银。
四时常觉冷,六月不知春。
白发添衰鬓,青袍恋老身。
到家论往事,骇杀故乡人。

三山风送谪来仙,入洛才名籍籍传。几束牛腰驱笔下,六朝麈尾话尊前。

暂同石鼎分联句,休向江蓠苦问天。两剑双环真不易,春令孤影一潸然。

穆穆清风至,吹我罗衣裾。
青袍似春草,草长条风舒。
朝登津梁山,褰裳望所思。
安得抱柱信,皎日以为期。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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