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昔日主人今法从,空留伟观古城隅。邦人指点思遗爱,我亦先生屋上乌。
水榭枕官河,朱栏倚粉娥。记早春、栏畔曾过。开着绿纱窗一扇,吹钿笛,是伊么?
无语注横波,裙花信手搓。怅年光、一往蹉跎。卖了杏花挑了菜,春纵好,已无多。
水国霜空绝鸟飞,乱山寒翠袭行衣。何人独在林间隐,却向清时更息机。
平生赵元叔,雅志励冰雪。可怜次骨贫,性不因人热。
肝胆向友朋,鸡黍供亲悦。明月入高怀,秋水同清澈。
遐哉不可及,此贤心似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