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蓟门五月似新秋,易水金台王气浮。行在星辰环帝座,故人霄汉扈宸游。
林桑叶尽春蚕老,庭树条空夏果收。良会未期成阔别,几回飞梦到瀛洲。
山行闻水声,时作隔林响。问人知泉名,穿云事幽访。
溪中晾甲石,数丈平且敞。涓涓新溜泻,势若长川瀁。
清听涤烦襟,临观聊倚杖。即事欲赋诗,佳句堕渺莽。
清泉石上流,初月波中上。此景不易得,吾将夜中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