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瘦柳依桥,江枫伴岸,水乡十里帆斜。能几番寒,秋深处处人家。
西风不管尘寰事,到荒郊、冷换年华。新霜里,红翻柿叶,雪散芦花。
登楼却记当年意,有梦闻楚些,歌咽胡笳。不道相逢,依然愁损天涯。
薄游早倦人间住,问閒云,何处仙槎。枉凝眸,残照无言,缓送归鸦。
名园依水多修竹,琤琤响戛琅玕玉。此君一日不可无,令人相对捐尘俗。
犹忆春初过学圃,参差竞长纤如琢。龙孙脱颖势于霄,森森日上林书屋。
我今避暑来林间,清光疑入湘江曲。淡烟漠漠滴空翠,细雨涓涓飘嫩绿。
主人不异太守贤,渭川千亩新篁足。何当移赠两三竿,终朝坐我筼筜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