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茂林脩竹翠光中,那得披蓑一老翁。白石砌成珠子径,黄茅裹却水晶宫。
夏凉冬暖非人境,雪打霜封即钓篷。老子明朝便东去,更携瓦枕享松风。
缁尘坐自染,白社偶相寻。俗子惭玄度,名僧即道林。
三生空有偈,五蕴本无心。说法何须难,忘言悟已深。
邈矣子季,睢阳是伯。屏息受业,延教登席。未践四科,困涉六籍。
祀典载之,好是正直。
四海尚多事,君心属太平。天胡不遗慭,邦早夺耆英。
柱石倾宫构,盐梅废鼎烹。斯人无复见,谁意在苍生。
照眼琼枝秀。按红牙、行云遏尽,月华如昼。八尺珠帘花著地,烛影仙仙舞袖。
立顾曲、周郎之后。解赏晓风残月句,压铜喉铁板皆低首。
真慧性,世希有。
便须一曲倾三斗。判今宵、为伊醉倒,绿窗醇酎。我有三生无穷恨,待谱新词相授。
烦细演、伤心红豆。唤得春风重到眼,只生花笔与生香口。
收旧泪,再呼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