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窈窕岩阿丛桂秋,清溪一曲草堂幽。荒园自向闲中剪,灵药多从病里收。
叶上题诗应满树,沙边载酒不惊鸥。莫道东山淹谢传,苍生日夕待嘉谋。
邂逅淮东别,逡巡二纪馀。岂期还故里,止得望灵舆。
直道钦遗誉,高门仰旧居。鄙情凭薤唱,聊以解欷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