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离恨天宫幻色身,散花又坠劫中尘。难消悼玉怜香意,證果红楼梦里人。
目断江南佳丽城,栏干楼角几长凭。越人抱膝吟遍苦,吴客观涛病未能。
此地旃檀多胜刹,一时龙象有高僧。知君暇日寻猿鸟,閒上灵峰第几层。
今日有佳景,野航俯清娄。酒从碧筒泻,烟向博山浮。
长林树阴密,方池水气秋。蝉依疏叶语,鱼唼落花游。
暌离获良觏,飞光为迟留。
屈指生辰百廿年,几经沧海变桑田。而今重见莱衣舞,恍似儿时绕膝前。
北山之高,屹屹南州。北山之英,尔公尔侯。
诞此郑公,维国之器。有伟其才,有奇其气。
不屑以洁,不震以强。权不离义,锻不柔刚。
戎始归疆,人喜公虑。谓戎未觉,亟固我圉。
既藩既宣,左秦右川。北仇方睦,西戎独严。
壮兹远猷,卓兹伟志。一时之英,而不大试。
高牙大纛,虎节铜符。东将宽民,乃公所馀。
相维权奸,公以才忌。濒死荒陲,非公所悸。
孰是叔季,而有斯人。孰是北山,而落其英。
嗟我思公,去之百岁。思莫见之,见其后裔。
维公之英,育多闻孙。尚继其志,而世其声。
亦有适庄,景尔家世。北山之英,表此大字。
北山之英,郑公之人。仰止攸同,矧其后昆。
吉甫作颂,勉尔闻孙。郑公是似,北山之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