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安人,宝庆二年(1226)进士。
渔舟一出桃源路,烟锁云埋迷旧处。那知九龙有仙村,漫山灼灼花无数。
人言却老是此花,只今已似刘晨家。微风披拂飞红雨,杲日照耀蒸红霞。
似闻花间新结宇,醉吟多是神仙侣。更求人面相映红,我欲叩门求雪黍。
我行延陵城,怀古心菀结。让德邈已远,流风缅曩哲。
州来季当立,高怀宁讵屑。躬耕风遐志,亮哉子臧节。
慕义永无穷,穹碑字难灭。所悲于潜役,国乱相更迭。
伍胥进勇士,专诸践王血。逊位固高义,复命忍臣列。
《春秋》不名贤,书札理当晰。呜呼三代后,斯风久沦绝!
廉节起顽懦,尚论义常窃。缟纻思古人,空祠飒寒雪。
日月将穷节,风云未改围。岂知春色满,独寄晓芳微。
所欲誇寒岁,无妨动远晖。折来终不忍,相对浑忘归。
仲舒不窥园,我懒辄破戒。穷冬万木枮,菜叶青可爱。
羊肉岂不佳?何如淡交耐。苟能食其根,黄河看如带。
林间相约不曾违,试尽东风白袷衣。沧海树低潮暗上,夕阳烟乱鸟斜归。
酒当良会谋千盏,月满闲园迫四围。知己岂能忘此夜,年来心事对花稀。
日落晚风轻,濛濛水气横。天河垂夜水,渔火傍星明。
照渚温峤癖,闻歌谢尚情。今宵乘贯月,缥缈十洲行。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