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臂丁年出塞行,灞陵醉尉莫相轻。旗亭被酒何人识,射虎将军右北平。
窗纱欲暮。渐暝色朦胧,暗迷平楚。断雁凄哀点点,远天无数。
苍烟染遍西风路。剪江枫、飘红荻浦。画栏东角,疏帘底畔,徘徊闲伫。
漫赢得、长宵如许。又锦屏香冷,绣帏寒据。满耳秋声,长向树梢来去。
萧萧竹响还疑雨。悄窥人、嫦娥寒兔。壁摇灯影,空阶露结,怨虫相语。
羽衣秋薄剪湘荷,茅屋山宫补绿萝。白石资方青䭀饭,洪厓借乘雪精骡。
松云暖忆春游岳,冰草寒怜晓度河。使节南归如见念,峰头笙鹤好相过。
诗帙不来春又过,药瓢应是日相亲。无因为报池南柳,长得新条长过人。
北山有古寺,修竹炎天凉。蛟龙踞两涧,鹳鹤鸣层冈。
心台月照白,鼻观烟通香。可思未可到,咏此招隐章。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