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仲[约公元一一三八年前后在世]字懿成,自号芦山老人,永嘉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八年前后在世。喜为诗,语佳而意新。宣和中进士。高宗时,赵鼎荐为台官,累迁吏部郎。秦桧主和议,季仲引句践事争之,大忤桧,辽罢去。后官太常少卿,知婺州。以直秘阁奉嗣。季仲著有竹轩杂著十五卷,今存六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秋涧九尺躯,双腕最有力。自称草野臣,提刀能杀贼。
家破仇未报,亡命走江北。黄金买红袖,将身委声色。
荒淫不得死,聊复弄笔墨。欧虞及颜柳,生气盈丈尺。
时贤慕绝技,他乡且谋食。怀中一片心,到老无人识。
金炉火暖养丹砂,满院灵光含紫霞。野鹤不鸣春昼永,玉笙吹落碧桃花。
纤纤碧草与阶齐,浓绿阴中杜宇啼。花院昼长听政好,带声飞过粉墙西。
一冬天气暖无霜,欹枕山楼客□乡。睡又不成吟又懒,溪风吹送野梅香。
乞与安仁掠鬓霜。不须红线小机窗。剪刀疏下蜀罗长。
纤手捻残针缕细,金钗翻过齿痕香。同心小绾寄思量。
豸史风流盖世才,偶于棘院仰鸿裁。量同珠海标三杰,清比冰壶搆众材。
竹马芳名传岭表,弦歌雅化上春台。牛刀小用恩逾大,好把桃花满县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