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彦谦(?~893)字茂业,号鹿门先生,并州晋阳(今山西省太原市)人。咸通末年上京考试,结果十余年不中,一说咸通二年(861)中进士。乾符末年,兵乱,避地汉南。中和中期,王重荣镇守河中,聘为从事,累迁节度副使,晋、绛二州刺史。光启三年(887),王重荣因兵变遇害,他被责贬汉中掾曹。杨守亮镇守兴元(今陕西省汉中市)时,担任判官。官至兴元(今陕西省汉中市)节度副使、阆州(今四川省阆中市)、壁州(今四川省通江县)刺史。晚年隐居鹿门山,专事著述。 昭宗景福二年(893)卒于汉中。
太极人间物物新,龟书龙马各精神。泮池我爱三夫子,认得黄花绿叶真。
胜境不可得,生绡馀旧图。丹青初彷佛,尘土半模糊。
蝴蝶飞疑去,波涛折转无。良工今岂有,为尔一长吁。
天地如橐钥,日月如弹丸。群生于其间,役役不得安。
纵有谈蓬瀛,望昆山,波涛汗漫深莫测,丹阙嵯峨不可攀。
采芝饵朮,倏忽凋朱颜。乘白云,周绝域,上见紫霄之宫阙。
座列群辟,酌流霞,饮玉液,龙吹篪兮虎鼓瑟。舞霓衣,振雷鼓,玉女嫣然侍吾侧。
上帝顾之而一笑,下方闻之而霹雳。吾将驱风驭,鞭云师,追羲和之命驾,使不得东骋而西驰。
自无殇夭与耄期,歌且乐兮复何悲。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