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李公

忆昔僦居明德坊,官资俱是校书郎。
青衫共直昭文馆,白首同登政事堂。
佐国庙谟君已展,避贤荣路我犹妨。
主恩至重何时报,老眼相看泪两行。
吕端(935年—1000年5月9日),字易直,幽州安次(现廊坊安次区)人。北宋名臣,后晋兵部侍郎吕琦之子、尚书左丞吕馀庆之弟。吕端生于官宦之家,自幼好学上进。 最初以其父的官位荫补千牛备身。后周时为著作佐郎、直史馆。至道元年(995年)拜相,出任户部侍郎、同平章事,升门下侍郎、兵部尚书。为政识大体,以清简为务。太宗称其“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太宗驾崩后,吕端力挫阴谋,扶立太子真宗即位,以功加右仆射。咸平二年(999年)以太子太保致仕。咸平三年(1000年),吕端去世,年六十六。追赠司空,谥号“正惠”。《全宋诗》录其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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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寂醒醒谁得知,万重故纸压须弥。
不缘饶舌丰干道,拾得山间底小儿。
尺一催归侍冕旒,邦人无路止前驺。
却因遥祝南山寿,小作台城十日留。
薰风对坼香心破,浩露双滋粉面新。
油壁车中同载女,菱花鉴里并妆人。
皇英帝子锺遗艳,琬琰宫姬托后身。
谁道独呈芳瑞晚,也胜常调牧丹春。

水国冥濛秋日晖,渚宫行殿远霏微。巡回每叹林乌宿,促数频看社燕飞。

战决蚁封多胜负,卜占鸡骨少从违。频年射猎无朋侣,赢得高原雉兔肥。

张掖何人独冠军,远随征骑入边尘。天涯柏酒愁中断,寒尽椒花客里春。

鲁国山河应独望,甘州风物更谁亲。斑衣此日棠阴下,骨肉何须叹越秦。

三山领十郡,公政惟春暄。愧予持布鼓,安敢拟雷门。

虑囚参末议,稍稍窥篱樊。左提复右挈,卵翼感殊恩。

正期侍颜色,朝命移朱幡。

长夏迢迢叹索居,侧身天地一蘧庐。浮云白日悲歌里,秣马中原感慨馀。

未信文章雄海峤,肯将勋业问樵渔。贾生才调应殊绝,千载犹闻痛哭书。

掩书卧玄冥,蟋蟀在床头。如何闭关月,耳畔鸣不休。

水晶帘垂宫昼长,猩色屏风围绣床。美人春睡苦不足,梦随飞燕游昭阳。

觉来粉汗湿香脸,一线柔红枕痕浅。三十六宫在眼前,五色香云随指转。

牙床端坐杨太真,云冠霞佩绛色裙。双成小玉各宫样,绣衣乌帽高将军。

雕笼七宝挂高树,玉案金盘看鹦鹉。

可怜鹦鹉解人言,不说渔阳动鼙鼓。乃知禽语能戏人,不知人语能杀身。

亡家败国污天地,天生尤物天亦嗔。一朝艳质化尘土,可恨可怜千万古。

香魂不逐马尘飞,犹托深闺绣房女。想当盘礴欲绣时,停针想像心如丝。

绣成特自比容貌,伏枕自喜还自悲。郎君有此从何得,怪底梅花心铁石。

偶然持赠百拙人,眉眶眼精生丑色。少年阅此恼断肠,锦屏绣褥兰麝香。

夜深酒醒换银烛,时见杨妃在耳傍。君不闻张丽华堕宫井,铜雀章台烟烬冷。

繁华一梦人不知,万事邯郸吕公枕。

丽宇芳林对高阁,新装艳质本倾城。
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含态笑相迎。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
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

何时始移根,今日已映坐。沐露欲五寸,出草先几个。

林深带宿润,湑湑垂白唾。欣然千丈意,郁勃不可挫。

我无定居地,此计恐成蹉。他年欲待阴,日月当已过。

桑麻要生养,文字迫寒饿。柳传未可学,泛书真足课。

如何抱空疏,矧复习痴惰。嗜饮此山水,五岁饱高卧。

君看重来时,风雨夜相和。

安分丘园百不忧,生涯满目足优游。春深甘雨桑麻长,秋霁西畴黍稻收。

教子倚阑看邃说,饮牛挂策俯池流。高情更喜亲朋至,白酒黄鸡醉即休。

山翁遁世有真癖,十年啸傲林之峦。惯栽薜荔护老屋,閒拾鹤羽为高冠。

异书自得作者意,长剑不借时人看。市南熊僚久巳死,谁共白日谈弄丸。

龙墀初立仗,鸳鹭列班行。元日燕脂色,朝天桦烛香。
表章堆玉案,缯帛满牙床。三百年如此,无因及我唐。
入境风烟好,幽人不易传。新居多是客,旧隐半成仙。
山断云冲骑,溪长柳拂船。何当许过县,闻有箧中篇。

昔畏井陉道,乱石如猛虎。今爱井陉山,遥峰如静女。

前岁与今岁,所历非有殊。今乃下心意,昔但忧驰驱。

譬如读异书,聱牙初不免。既深遂忘疲,文奥义自显。

紫翠非一状,烟峦逾千重。延绵不可极,转转相为容。

是岁秋雨足,宿麦有万亩。环山一剪齐,绿若春初韭。

既以增妩媚,弥用清心神。又如画功妙,设色多于皴。

翻恨迫长途,不得恣幽讨。何当万峰巅,一览群山小。

同行无朋侣,谁与赏此奇。顾笑语僮仆,顽石亦解颐。

明主不弃士,我自志山林。爵服岂无华,才疏力难任。

鸟向深山栖,鱼由深渊沉。吾亦爱吾庐,高歌复微吟。

大化何絪缊,四时互更代。动植各有生,种种自代类。

美矣牛山木,苦为斧斤害。牛羊复践之,日夕就荒秽。

赖此生意深,保之方未艾。

携尊同古寺,降节憩重阴。怅别山云起,遐思江水深。

明贤廊庙重,多病岁年侵。空谷还来日,跫然听足音。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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