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子野晚节轩

华颠益信寸心丹,直道宁论末路难。不叹士元淹骥足,但忧仲叔累猪肝。

篱根佳菊分秋色,檐外长松耐岁寒。几有琴书尊有酒,却愁儿辈觉清欢。

冯延登(1175年—1233年),字子骏,号横溪翁,吉州(今山西吉县)人。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中进士。贞祐二年(1213年),担任河中府判官、兼任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兴定五年(1221年),进入国史院担任编修官,任太常博士。元光二年(1223年),管理登闻鼓院,兼任翰林修撰。在正大八年(1232年),与元议和时被监押,天兴元年(1232年)被释放,任祭酒,后又任吏、礼二部侍郎。天兴二年(1233年),汴梁被元军围困,冯延登出逃时被元军抓获,投井自杀,卒年五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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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微烂金石。
至心动神明。
杞妻哭死夫。
梁山为之倾。
子丹西质秦。
乌白马角生。
邹衍囚燕市。
繁霜为夏零。
关东有贤女。
自字苏来卿。
壮年报父仇。
身没垂功名。
女休逢赦书。
白刃几在颈。
俱上列仙籍。
去死独就生。
太仓令有罪。
远征当就拘。
自悲居无男。
祸至无与俱。
缇萦痛父言。
荷担西上书。
盘桓北阙下。
泣泪何涟如。
乞得幷姊弟。
没身赎父躯。
汉文感其义。
肉刑法用除。
其父得以免。
辩义在列图。
多男亦何为。
一女足成居。
简子南渡河。
津吏废舟船。
执法将加刑。
女娟拥棹前。
妾父闻君来。
将涉不测渊。
畏惧风波起。
祷祝祭名川。
备礼飨神祇。
为君求福先。
不胜釂祀诚。
至令犯罚艰。
君必欲加诛。
乞使知罪諐。
妾愿以身代。
至诚感苍天。
国君高其义。
其父用赦原。
河激奏中流。
简子知其贤。
归聘为夫人。
荣宠超后先。
辩女解父命。
何况健少年。
黄初发和气。
明堂德教施。
治道致太平。
礼乐风俗移。
刑措民无枉。
怨女复何为。
圣皇长寿考。
景福常来仪。
丛玕泼黛千峰色,急雨奔霆万壑声。
莫讶祖师来入梦,只应知我欲山行。
得意那知行路难,板舆行处蜀江边。
慈颜未拜心先往,乐事乍闻人共传。
新制衣裳文锦缎,重颁雨露间花笺。
回思三十年中恨,长愿儿生有母怜。
鸡号四邻起,结束赴中原。
戒妇预为黍,呼儿随掩门。
犁锄带晨景,道路更笑喧。
宿潦儿芒屦,野芳簪髻根。
霁色披窅霭,春空正鲜繁。
辛夷茂横阜,锦雉娇空园。
少壮已云趋,伶俜尚鸱蹲。
蟹黄经雨润,野马从风奔。
村落次第集,隔塍致寒暄。
眷言月占好,努力竞晨昏。

华屋成来有几年,名因耆旧里中传。未容极口论臧否,正欲虚心到圣贤。

室有图书人自好,门多车马地还偏。邕州健笔人争诵,姓字从今到日边。

七闽往岁困沮洳,嗷雁争依使者车。援手群推经世略,添胸尽是活人书。

青州倡振廉泉润,寒谷回春暖气嘘。一片慈云悬海上,至今讴送遍乡闾。

隔帘见竹早清幽,卷起疏帘满眼秋。
一搭夕阳收不得,被人都送上帘钩。

未能游屐遍人寰,归隐何妨且闭关。奇绝南台五指石,不妨图写好家山。

花落春毋赧,花开春莫矜。花容徒竞日,妾意浑如冰。

日影须臾变,冰心百岁凝。使妾同开落,于心诚不能。

千岁鹤,万丈台。台崔嵬,鹤毰毸。仙禽已入青霄去,昔日翩翩安在哉。

鹤不来,台独在。忆霓裳,思羽盖。手把芙蓉不可招,飞光缥缈云霞外。

君居台下今几年,练玉餐霞骨欲仙。桂花松子时时满,岩瀑山烟日日悬。

君不见东海安期闲浩荡,阜乡亭侧长相望。行留玉舄更何时,邀余同向青霄上。

岩廊山阁总凌空,一望蓬莱积翠中。此地布金居帝释,他时凭玉从臣工。

寻源引瀑通灵沼,剪彩飞花散紫宫。自幸鹖冠栖郡国,卷阿千载识词雄。

□轮回路,骖服□半。驷车远驰,仆陈交乱。弃我旧庐,爰适他馆。

四海元龙眼界空,平生豪习竟谁雄。早知黔首成秦赘,悔学蛾眉入汉宫。

曲水疏篁秋色里,小山丛桂月明中。故人岁晚能招隐,便买扁舟向汉东。

佳节初回苦未凉,疏林高下半青黄。
佩茱颇喜人犹健,采菊还怜蝶尚狂。
不惜登山聊举句,欲因戏马漫擎苍。
笑欹醉帽归来晚,稍觉幽庭月似霜。

孤峰矗云起,千仞何岧峣。峰巅平若砥,满地皆云苗。

王子昔张帽,曾孙宴通宵。千人布瑶席,万丈横飞桥。

我来访奇迹,本为山云邀。晴云生杖底,咫尺通扶摇。

俯仰天地窄,鹤驭安能招。人间信可哀,曲罢风萧萧。

碧殿瑶坛礼上清,桂华凉露浸银屏。
双双玉女扶青案,跪启琅函讽道经。

出湖风稳片帆抽,远远湖云泻绿油。渡口艳蒸霜后树,橹梢寒剪镜中秋。

冲烟塔影盘乌足,拜水芦花怨白头。如此画图须饱玩,几人知泛木兰舟?

鸾殿分阶翼彩毛,儒冠列侍映东曹。云移豹尾旌旂动,山拱龙门日月高。

瑞气迥浮青玉案,日华摇动爵金袍。从宫羽骑多如雨,廊庙由来录旧劳。

鸾镜掩青光。莫向帘前试浅妆。翠岭春云都付与,秋霜。

验取多愁点鬓旁。

残梦倦堪伤。不待秋阴酿嫩凉。自拨炉薰垂绣幕,留香。

一缕柔烟伴夜长。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何不中!”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夫不咎岁而菑播是勤,甚水旱则已;使一有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予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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