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酌谣。独酌且独谣。一酌岂陶暑。二酌断风飙。三酌意不畅。四酌情无聊。
五酌盂易覆。六酌欢欲调。七酌累心去。八酌高志超。
九酌忘物我。十酌忽凌霄。凌霄异羽翼。任致得飘飘。
宁学世人醉。扬波去我遥。尔非浮丘伯。安见王子乔。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月馀树影穿窗入,雨过山泉绕舍鸣。野寺中宵人不睡,蒲团布衲悟无生。
中岁谒金阙,恭承明圣恩。千载之所遭,锡命久益蕃。
重爵与厚禄,颂台烨高鶱。泰坛切紫霄,清庙凌绛云。
天子奉明禋,周旋严骏奔。祀事国所重,为荣安可言。
朅来遂悬车,言归东海濆。何以报盛德,惓惓中心存。
兴居兼食息,一惟我圣君。祗若聸龙衣,肃若仰临轩。
仰祝万万寿,悠久齐乾坤。大书揭中堂,庶庸示无谖。
嗟哉逝已远,敬率惟后昆。
水墨年来谁最工,玉堂词客我心同。林泉天上悠悠别,那得相寻似画中。
正月溪山馀暖气,炎方别自为天地。乘兴拿舟入峡来,故人恰自康州至。
客中无地可为欢,高君况在郊南寺。落落乾坤数老翁,天涯想见俱憔悴。
贤郎高燕为客开,李生后至初挥杯。登楼旷望见原野,定山数点青崔嵬。
园桃一树红如火,折向瓶中如笑我。东风只自恋新枝,何处林间寻硕果。
年当壮盛好努力,白发生来无一可。且烧高烛佛灯前,狂歌纵饮开新年。
东南之美略已具,人间此会非徒然,为君白眼望青天。
高田宜种蔬,下田宜种穑。岁馑与饥同,安敢望肉食。
雨馀理荒畦,甲拆资地力。会看根本长,取之戒勿亟。
天公怜我贫,此物颇不啬。便如终岁谋,十瓮拟可得。
今笑披画图,流涎欲沾臆。长能咬菜根,天下无此色。
过我频将道义论,可堪斜日映秋原。茶炉火断空淹坐,松径风回欲掩门。
泪尽尚惭诗句意,情深何止故交恩。欧公乡里庐陵是,吾省文风已复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