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星落落银河空,纤云碧宇盘秋容。湖光月光一气化,双舻呕轧摇烟中。
莹然一镜玻璃豁,千山倒涌千芙蓉。中流照影影溶漾,心胆魂魄都玲珑。
两鬓幽兰花怒放,露华微浸芳磬浓。萤点晦明水纹逗,柳阴淡荡风力慵。
晚荷夜香转清绝,天香傥共飘璇穹。微尘大千界远隔,清气卅六天应通。
珊珊顿欲翥仙骨,广寒即此疑仙宫。独惜冷泉亭咫尺,隔山未得洄溯从。
不然乘兴遂幽讨,梯云直上飞来峰。秋心上诉嫦娥下,携我入月凌罡风。
却从月中看湖月,定如玉泉一掬青濛濛。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雨后宜男色更深,采来新自玉堂阴。紫葵红药标题遍,可忍黄花独苦心。
长笑掀髯,算宇内、几人真是豪杰。同醉同醒同梦觉,踪迹电光兴灭。
六代繁华,五陵豪贵,转眼都消歇。何如勘破,一毫不与干涉。
人生底许光阴,才见春花,又早看秋月。岁岁年年开更谢,今古几番圆缺。
谁是谁非,谁清谁浊,尽付旁人说。梦回鸡唱,斗杓斜挂城阙。
好风吹,鸿信至。料得书成,湿透桃花纸。婉转回成无限思。
才念完时,却又从头起。
寄来情,封去泪。待到愁边,已过当时意。认取江南红豆子。
粒粒分明,尽是离人渍。
富贵与神仙,撒手便归去。楼阁见五云,十洲更何处。
屈指归来日,中秋桂影圆。赏心无个事,棠棣倍相怜。
掉臂兵戈际,如君行路难。江山同放逐,歌哭互悲欢。
市迹寻梅尉,乡心梦橘官。一身天地窄,只是酒乡宽。
出丛林与入丛林,一句当机绝古今。不涉流清到底,九江江水未为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