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杭

何来佳丽压姑苏,极目江山入画图。三竺花笼新佛寺,六桥烟锁旧皇都。

舞翻翠袖多称越,曲唱菱歌半是吴。若问风流何处最,酒船明月泛西湖。

钟吕,顺德人。明代宗景泰贡生,官泸州同知。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一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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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道皇华使,方随皂盖臣。
封章通左语,冠冕化文身。
树色分扬子,潮声满富春。
遥知辨璧吏,恩到泣珠人。
晓出文昌宫,憩兹青莲宇。洁斋奉明祀,凭览伤夐古。
秦为三月火,汉乃一抔土。诈力自湮沦,霸仪终莽卤。
中南横峻极,积翠泄云雨。首夏谅清和,芳阴接场圃。
仁祠閟严净,稽首洗灵府。虚室僧正禅,危梁燕初乳。
通庄走声利,结驷乃旁午。观化复何如,刳心信为愈。
盛时忽过量,弱质本无取。静永环中枢,益愧腰下组。
尘劳期抖擞,陟降聊俯偻。遗韵留壁间,凄然感东武。
霖霪为害正忧农,昨日阴云散碧空。
泼刺退滩鱼失水,啁啾高树鸟知风。
洗开霁月退娟色,放出秋花菡萏红。
劳寄新诗曲相贺,由来灾异系三公。
閒。道脉不随多事去,
文风似放一分还。纷纷世变忘言外,
春在西皋花柳閒。

开自多情茖亦香,残英点缀曲堤傍。织成白地光明锦,合与无功作醉乡。

未问街头酒价添,迎光先捲读书帘。
送寒作片频窥户,著暖先融半溜檐。
莫作桧花添项强,且随梅点闹眉尖。
叮咛勿压南枝折,商鼎调羹待作盐。

才人从古不宜官,置汝髯参短簿间。北望中原数豪杰,左旗右鼓眼中山。

门掩黄昏细雨。仨传出、当筵金缕。休唱江南断肠句,小银筝,十三弦,新换柱。

花外残南絮。暗咽断、碧纱烟语。愁结行云梦中路。

起挑镫,叠红笺,封泪与。

春风塞草青,胡儿区脱静。
秋风塞草黄,胡骑角弓劲。
秦人驱丁夫,筑城备强胡。
城成有亏日,胡来无已时。
哀笳中夜起,战马竖双耳。
苍茫沙上月,幽咽陇头水。
征人悲故乡,闺人守空房。
安得霍嫖姚,饮马瀚海旁。

时慰愁容强作欢,漫伤亲串半凋残。珠帘暮雨西江月,尽付离人马上弹。

曙色浮东海,腾腾渐太清。明霞低水槛,宿雾迥江城。

警柝已罢击,征人初启行。豺狼今挈领,岂是乏长缨。

雪逐春风来,过集巫山野。澜漫虽可爱,悠扬讵堪把。

问君何所思,昔日同心者。坐须风雪霁,相期洛城下。

梅外初升宝月圆,柴门春入菜丝盘。鼓钟不断山城阔,灯火无多野郭寒。

童子折花偏爱节,老人持酒强为欢。牙旗铁马群英事,谩赋新诗寄客看。

洗盏试邀从事醵,卧罍忽报步兵厨。良辰不与清樽共,今夜傥羞明日无。

未论一缸分雪乳,已拚千日醉云腴。宜黄漫尉今狂甚,听我酣歌入五湖。

桃李绿阴浓,屈指中和三六。恰是仙翁初度,霭瑞烟芬馥。

歌喉宛转绕华堂,总是长生曲。他日临清亭上,看儿孙朝服。

蒙雾隮峻坂,荆榛翳前途。仆夫疲登顿,将进还趑趄。

望见东峰上,杲杲出阳乌。浓露濡野草,丹枫变霜涂。

圃场无滞穗,茅屋休犁锄。村中才卧起,炊烟曳穷庐。

牧人驱犊出,商歌听有馀。勋名竟何立,祇用窘微躯。

颠毛愁种种,览镜泣形枯。回首望平田,耦耕愧长沮。

挑镫对编简,仰止德愔愔。学术祛成见,勋名出小心。

论文官烛灺,筹笔阵云深。允矣读书法,千秋佩士林。

清言差许故人过,落落平生柰懒何。我愧刘棻今老大,君如邹浩本嵯峨。

愁来风木支离甚,病后文章感慨多。容得颓唐参末座,未妨常日过阳坡。

苍天忽梦梦,平陆沈江湖。澎湃决横流,颓波日下趋。

砥柱出巾帼,只手纲常扶。不问诗书义,一死心始娱。

不觎后世名,但宝千金躯。寒泉清且冽,千古银瓶俱。

吁嗟龌龊辈,媕婀求荣誉。平时习容悦,临难多踌躇。

如此号须眉,不愧须眉乎。何意巾帼中,浩气敌钺鈇。

凛凛雪霜严,贼悍乃成懦。威武不能屈,女中大丈夫。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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