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北山松轩

幽林转阴崖,鸟道人迹绝。
许君栖隐地,唯有太古雪。
人间黄屋贵,物外只自洁。
尚厌一瓢喧,重负宁所屑,降衷均义禀,汩利忘智决。
得陇又望蜀,有齐安用薛?干戈几蛮触,宇宙日流血。
鲁连蹈东海,夷齐采薇蕨。
至今阳城山,衡华两丘垤。
古人不可作,百念肝肺热。
浩歌北风前,悠悠送孤月。
左知微,临海(今属浙江)人。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清康熙《临海县志》卷五),官宣州教授。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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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里到此,辛勤讵可论。唯云吾上祖,见买给孤园。
一月行沙碛,三更到铁门。白头乡思在,回首一销魂。
雪岭顶危坐,乾坤四顾低。河横于阗北,日落月支西。
水石香多白,猿猱老不啼。空馀忍辱草,相对色萋萋。
远礼清凉寺,寻真似善才。身心无所得,日月不将来。
白叠还图象,沧溟亦泛杯。唐人亦何幸,处处觉花开。
涂足油应尽,干陀帔半隳。辟支迦状貌,刹利帝家儿。
结印魔应哭,游心圣不知。深嗟头已白,不得远相随。
送迎经几国,多化帝王心。电激青莲目,环垂紫磨金。
眉根霜入细,梵夹蠹难侵。必似陀波利,他年不可寻。

抱琴几宿滞秦溪,多谢常丞寄近诗。细咀绝无烟火气,其人可与溯濂伊。

玄人参同契,禅依不二门。静看斜日隙中尘。始觉人间何处、不纷纷。
病笑春先老,闲尘懒是真。百般啼鸟苦撩人。除却提壶此外、不堪闻。

满城风雨送重阳,不独蜂愁蝶巳忙。乘兴还来联断句,开怀重与尽馀觞。

须知佳节难常遇,未必寒花遽减香。笑杀牛山垂泪客,逢时不乐却悲伤。

苍苍安可料,旧德奄重泉。
痛为黎民惜,谁扶大厦颠。
英风摩日月,正气返山川。
丙午功勋在,丰碑万口传。
世事如舟挂短篷,或移西岸或移东。
几回缺月还圆月,数阵南风又北风。
岁久人无千日好,春深花有几时红。
是非入耳君须忍,半作痴呆半作聋。

一榻浑如水,雪天未肯明。怜吾愁不寐,到户寂无声。

白满思山谷,寒多念友生。正当孤绝际,忽听晓钟鸣。

昼锦堂中结小亭,方池如鉴照檐楹。山河影落鲛宫迥,蘋藻光涵兔魄明。

神女凌波遗玉佩,素娥飞辔下瑶笙。一尘隔断人间世,独倚高明爽气清。

千金不换。壁上阿罗汉。古怪清奇君细看。画是如来变现。天龙鬼物青红。断崖流水孤松。是在野芳亭上,恍然兜率天中。

城外云山浓似绮,屋里琴书静如水。石炉添火试松香,袅袅篆云飞不起。

天涯倦客此停骖,茶灶烟销犹隐几。奚奴呼觉日平西,一片秋声响窗纸。

朱夏困蒸郁,城市多淫哇。閒招啸云侣,来食山中霞。

山中有何好?泉石端可嘉。清溜接笕筒,火种怜菑畬。

枯松偃涧壑,赤日流丹砂。茂林无珍禽,眢井空欢蛙。

桃笙寄惫懑,菊枕便昏花。烦襟顿消释,密荫争交加。

羲皇有神交,蘧庐等仙家。久坐令人健,微吟到日斜。

浮云沧海狗,歧路常山蛇。祥飙偶披拂,哀音馀掺挝。

山深民多醇,邻酒亦易赊。去去下岩扃,归途暝栖鸦。

当年相士作三门,涧绕桃花尚有村。一自射台悲宿草,仅留盘坞散朝暾。

湛卢已出湘江水,长乐空归二女魂。早暮江心风浪起,鸱夷来往诉沉冤。

坐久明镫乱,寒风入彩帏。阑干七十二,何处笛声飞。

山垅中间号曰干,此干长里盛衣冠。
想应王谢朝回后,日日行人看绣鞍。
手种寒梅度一春,主人指日是行人。
孤根奈久不忘旧,疎蕊逢秋已献新。
堪笑世情何恁薄,不知花意却相亲。
年年记取栽培力,为送幽香入梦频。

曾从花下醉花筹,重入花林忽似秋。沾地已成埋玉冢,离枝应比坠珠楼。

招魂无奈莺声冷,传恨惟凭燕舌柔。今古烟华归电影,青梅如豆不知愁。

中毒睦州,伸冤雪峤。
拔本无门,剜空作窍。
有折脚殃,乃破家兆。
万福曾郎,容此不肖。
桥巷低临水,数家深掩门。
路穷生寂寞,人渡更黄昏。
风色占帆席,潮痕认柳根。
岸回林影暝,渔火满沙村。

鸦重蝉轻宫样鬟,春寒连晓镜台间。星河有路原通海,云雨含情欲下山。

荷叶田田金项去,桃花漠漠翠衣还。罗屏迭锦分明见,一片虾须抵九关。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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