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白沙八首 其五

蠕息皆吾侣,鲲鹏固不交。有时冰串释,歘尔泪珠浇。

酬物唯三径,从天付一瓢。空林桂花发,何有小山招。

王夫之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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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夜清樽满,寒庭燎火多。舞衣连臂拂,醉坐合声歌。
至乐都忘我,冥心自委和。今年只如此,来岁知如何。
雁湖龙井久知名,总入君家匣里清。
客舍试弹三两曲,恍疑飞沫溅尘缨。
羁游白社身虽屈,高步辞场道不卑。投分共为知我者,
相寻多愧谪居时。离怀耿耿共来梦,厚意勤勤别后诗。
今日溪边正相忆,雪晴山秀柳丝垂。

水绕空江叶绕枝。竹郎桥畔豆娘祠。佳人邂逅最堪思。

烛近只将遮幔子,风前长自敛衫儿。梨花初落酒阑时。

对琴台、不堪尘涴,春风微露纤指。峥嵘鹤膝翘空势,取次著花安蕊。偏有意。把竹外一枝,飞洒轻烟里。月良如洗。又底事丹青,何须水墨,虚白阚清泚。
华堂暮,珍重休弹尘尾。静中留此佳致。桥西几度香浮处,回首都随流水。闲徒倚。叹汨没黄埃,变幻皆如此。蜚廉莫起。待别有神人,风斤一运,和影上窗纸。

健鹘兮盘空,俯视兮寰中。招之兮不下,万里兮刚风。

綵线兮金针,刺绣兮华衾。结识兮夫君,岁晚兮同心。

忽辞兮青毡,驻节兮秦川。佩服兮玺书,陶铸兮才贤。

南山兮气高,九卿兮一毛。拂衣兮长啸,林木兮萧骚。

七十兮春秋,学赋兮远游。虹蜺兮夜吐,经旬兮不收。

宴坐北堂上,秋宇何清凉。客心殊不乐,起视夜未央。

新月鉴空轩,列宿烂成行。熠耀飞中庭,莎鸡号东厢。

仰见孤鸣雁,噭噭天南翔。屣履步阶除,啸咤以慨慷。

少壮弄文史,思登君子堂。青阳忽不待,玄发亦已苍。

百川正东流,大海何泱泱。寒暑相迁次,日月互匿藏。

年命非金石,荣耀安得长。自非不朽图,何以播馀芳。

抱兹千岁忧,俯仰中情伤。

策府群书代所耽,珠英玉屑卷中探。曾闻乙夜开芝检,敢望彤庭锡宝函。

子孺休称三箧记,庄生漫向五车谈。从前亦恐酬清问,浩瀚青藜阁上参。

野人饮具谢玻璃,自有天然软玉卮。荡漾翠涛擎不定,有人谋笑任淋漓。

深院。人倦。春去远。绿阴寒。宿酒睡初醒,凭阑干。梅子翠团团。小鬟。试攀荐雕盘。爱微酸。

相见席不暖,送行情更牵。只愁人面隔,不放马蹄前。

塞迥云垂地,溪平水接天。山川后期阔,把臂两茫然。

季子剑有秋水色,徐君见之惜不得。
徐君墓上荒草寒,季子解剑挂树间。
一死一生见交义,嗟哉延陵吴季子。

忆昔潇湘回,逢君凤城北。阖门尽簪组,从龙各效职。

纨裤越关河,星坛谈社稷。元夕叨连骑,千金买一刻。

赠我紫罗衾,文锦鸳鸯织。时不解欢娱,气热长唧唧。

岂期天步艰,颠覆生叵测。我从三岛行,君亦六月息。

岁月多拙为,九年不报德。岌岌寡情意,心为世所克。

丁兹大殃咎,百口半死贼。国破家与亡,甘心久不惑。

独哭诸先茔,尽没狐狸棘。灯烛夜绵绵,风木魂恻恻。

辕门鼓角哀,朔气冻云黑。一夕两梦君,频见好颜色。

髣髴旧书床,殷勤为作食。倏尔同御风,并假青鸟翼。

蹋足过沧溟,几为蛟龙得。醒来汗在衣,残焰空四壁。

起立细寻思,始知梦所历。含毫纪短词,哽咽泪沾臆。

兄弟天一涯,妻孥寓殊域。构草临西湖,石田漫耕植。

叹此梦中身,妒彼沙边鶒。去日不可追,来日渐相逼。

指顾又秋风,使我目先拭。寒燠近不时,加餐当努力。

霜风栗烈砭人肌,又是江南梅发时。写影寻真未端的,此心隐处是南枝。

干戈未定欲何之,一事无成两鬓丝。
踪迹大纲王粲传,情怀小样杜陵诗。
鹡鸰音断人千里,乌鹊巢寒月一枝。(断人 一作:断云)
安得中山千日酒,酩然直到太平时。
江上青山拥县城,江头结屋放歌行。
散人昔有陆钱望,处士今无补正平。
万顷云涛聊自赏,百年肝胆定谁倾。
休时适有扁舟与,趁得垂虹夜雪晴。
柔远安夷俗,和亲重汉年。军容旌节送,国命锦车传。
琴曲悲千里,箫声恋九天。唯应西海月,来就掌珠圆。
宦游二十载,喜君清更贫。
初携异乡子,归拜故园亲。
野艇空江晚,梅花小店春。
相逢饮椒酒,况值岁华新。

晓日辞朝出禁垣,马前专敕奉明恩。经营王赋推良吏,斟酌民情达至尊。

终岁贤劳缘体国,暮年离别倍消魂。寒风冻雨金陵路,松柏青青为扫门。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而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渍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有淮南,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葭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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