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咨尔潭生,今岁十六。弃汝幼志,企慕老宿。收汝放心,归就检束。
业必精思,书必勤读。敬事父母,出入必告。钦奉师模,传习必熟。
友爱同气,如手如足。珍重自身,如圭如玉。非礼勿视,祇污青目。
非礼勿听,祇乱心曲。非礼勿言,言必招辱。非礼勿动,动必非福。
翁作箴言,尔其佩服。念哉敬哉,中有天禄。
说著旁人也痛酸,余今宁有铁肠肝。十年送却六男女,已作寻常离别看。
万顷烟波苍玉峙,画船摇曳夜仍宜。白公游处吾今住,惜也坡翁不到斯。
临别区区记得曾,雨窗细语夜挑灯。风雷信是无情物,吹向南天一柱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