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甫(1137—1204),字葆真、大用,号周伯,相州汤阴(今河南)人。岳飞之孙,岳云的长子,1183年(孝宗淳熙十年),岳甫知池州。1185年(淳熙十二年),提举浙东常平。1186年(淳熙十三年),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1188年(淳熙十五年)除尚书左司郎官,累官至吏部尚书。《全宋词》存其词两首。
置酒高堂上,嘉殽列肥鲜。结交并豪侠,四座皆少年。
意气不复殊,肝胆相披宣。仰视座日辉,一言誓青天。
贻我紫绮裘,报君珊瑚钩。暮从邯郸饮,朝入洛城游。
横行无七贵,傲睨凌五侯。腰间双青龙,精光含九秋。
投躯报知己,慷慨当仇雠。性命如鸿毛,夕死无怨尤。
暮泊清溪隈,朝登凤凰台。凤凰去千载,遗台尚崔嵬。
肩舆向名山,春山花烂然。如锦屏匝地,如剑戟插天。
上山觅灵泉,灵泉有如神。我到泉倏来,阐彼舆皂言。
此泉应潮汐,莫或爽时刻。其动若雷殷,其止若龙蛰。
爱泉者黄生,开我甘泉亭。甘泉与灵泉,同以天一清。
留诗刻泉上,清者来濯缨,于泉何损增。